瑞士有座山城叫格林德瓦,位于少女峰地区,那里高山环绕,空气冷冽、干净。弗斯特山是格林德瓦的其中一座山,以冒险项目闻名。坐在不断上升的缆车里,群山在云雾中慢慢露出它的脊骨。白雪覆盖岩石,山脚带着绿意,两种季节同时出现,又被山体隔开。我下了缆车,站在接近山峰的观景台,一幅巨大的山景画铺满我的视野,对面的群山就在眼前。一伸手,似乎仿佛能碰到对面山峰上那层雪的寒意。薄薄的云,纯白的雪,深蓝的岩石与天空,还有山脚下隐隐流动的树木和野草,此刻的世界是白、蓝与绿这三种颜料混合在一起,再像棉花糖似的被拉扯开。我冻住,一句话也说不出,任由呼啸而过的风穿过观景台,钻进我的衣袖,一寸寸带走我身上的那团热气。

记起好些年前,我在日记本上涂涂写写,在“想去的地方”那一页上,写下了瑞士。大学毕业旅行,我和朋友的足迹踏过法国、德国、奥地利和西班牙。旅途落幕之际,朋友在摇晃的车厢里问我,“这五国,最喜欢哪一个?” “瑞士。”答案脱口而出,快得让自己都微怔。可为什么呢?写下这些时,答案才渐渐清晰,组成形状。

今年,我阅读了多本君绍的自然书写散文,作为毕业论文的研究课题。被誉为大自然之子的君绍喜欢写自然,他写花草树木、写新加坡多变的天气。通勤路上,他会观察早晨的日出或傍晚的夕阳;下暴风雨时,他会认真地听耳旁的轰鸣和眼前的闪电。虽然生活在城市中,他的心却固执地、敏锐地向另一个世界敞开,看见一个被都市喧嚣所遮蔽的、所忽略,但充满灵性的自然。而在字里行间中,我也会被君绍在现代化世界中,看到自然世界的能力所击中。

做文学研究的重点在于对文本、历史和理论,这三者的结合。在分析文本时,有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登山何止小天下,天冥冥,云海悠悠,人与自然,融成一体。”这是君绍在登山时,写下的一句。在论文中,我把这句联系到东方哲学,再到《庄子·齐物论》的那句:“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不过,我一直在想这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

几个月后,我从赤道岛国飞越了半个北半球,来到瑞士高山。当我站在格林德瓦的弗斯特半山腰,望着眼前起伏不尽的群山,视野在无形中被放大,山的高远、云海的辽阔,自然的壮美在这一刻尤为明显。在这样的自然景色中,我感受到了自己的渺小,也感觉到了大自然的无边无际。同时,我对人类社会的感知被消弱。高山峻岭,它让我脱离所有“人造”的东西,制度、概念、规则等等一切,已经被语言定义的所指和能指,在这片原初的大地前都恍然失效。我站着,像脚下的一块小石头,像身旁一棵未被命名的树,只是跟他们一样存在着。我好像体会到了他们所说的,天人合一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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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震撼不只属于自然。有时,一种彻底由人类打造的景观所带来的视觉震撼甚至会超越自然,在发达城市中不难发现。灯光闪烁,迷雾缭绕,那像是科幻电影中的的未来城市。可我却感受不到那个我在格林德瓦山中体会到的宁静,与自然相融的状态。在震撼之余,只觉得与环境格格不入。回头想了想,或许,是因为它们没有生命力的原因,所构成的元素也未能脱离人类生活。而真正的自然,譬如俯仰天地的高山,又或是浩瀚无垠的大海,才能给人们提供另一个视角,让我们放慢脚步,面对自己的课题。自然,是生命的原型,也是我喜欢最瑞士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