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总统大选倒数

印尼选委会违反操守 吉布兰参选资格再引争议

印尼总统候选人普拉博沃(左)承认,挑选总统佐科长子吉布兰(右)为竞选副手搭档,拉抬了他的选情。不过,宪法法院和选委会先后处理吉布兰的竞选资格时被指违反道德守则,这会否对这个竞选组合造成冲击还有待观察。(彭博社)
印尼总统候选人普拉博沃(左)承认,挑选总统佐科长子吉布兰(右)为竞选副手搭档,拉抬了他的选情。不过,宪法法院和选委会先后处理吉布兰的竞选资格时被指违反道德守则,这会否对这个竞选组合造成冲击还有待观察。(彭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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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加达综合讯)印度尼西亚选举委员会被指严重违反道德守则,使总统佐科长子吉布兰的副总统参选资格再引争议。不过,印尼选委会和选举监督委员会都说,就法律而言,吉布兰作为副总统候选人的既成事实不受影响。

印尼宪法法院去年10月处理吉布兰的参选资格一案时裁定,候选人只要通过民选方式担任过议会议员、市长或省长等职务,就不受正副总统候选人须满40岁的限制。这为36岁的吉布兰扫除了参选障碍。选委会随即允许吉布兰参选,国防部长普拉博沃接着宣布吉布兰为竞选总统的副手搭档。

据《雅加达邮报》报道,选举召集人道德委员会在星期一(2月5日)的听证会上说,宪法法院10月16日作出裁决后,选委会应当立即同国会议员及政府开会商讨修改选举法,让吉布兰具备参选资格。

然而,选委会当时只把宪法法院的裁决知会政党,一个星期后才要求同国会议员和政府开会,寻求修改选举法。结果,吉布兰10月25日向选委会登记参选资格时,选举法中的最低年龄限制尚未修改。

道德委员会主席赫迪说,选委会主席哈欣和六名委员在选举法修改之前就允许吉布兰登记参选资格,严重违反了道德守则,道德委员会因此向所有委员发出“严厉警告”。

宪法法院去年10月针对选举年龄限制做出裁决后,原首席大法官安瓦尔也被宪法法院道德委员会裁定“严重违反”道德与行为守则,最终被撤职。不过,那次事件没有影响吉布兰的参选资格,这回也一样。

选举监督委员会主席拉赫马特星期一告诉国会:“选举召集人道德委员会的裁决确实不会影响副总统候选人吉布兰。这项裁决只是与法律执行者的专业素养有关。”

选委会专员伊达姆接受印尼媒体采访时也说,吉布兰登记为副总统候选人的程序完全符合宪法,道德委员会的裁决不会影响吉布兰的参选资格。道德委员会对于选委会全体委员的警告,只是关乎“程序失误”。

选委会的诚信受到质疑

不过,法律专家费里指出,道德委员会的裁决使选委会的诚信受到质疑。“这越来越明确地证实了选委会处理选举事务时有意走漏洞,尤其是在吉布兰的参选资格问题上。”

这是哈欣第三次接获“严厉警告”,去年3月和4月的前两回也是因为违反道德守则。

印尼宪法专家比维特里说,三次违反道德守则已足以让哈欣被解职,但道德委员会没有这么做。她推测,这是因为选举迫在眉睫,如果在投票日九天前更换选举委员会主席,可能对大选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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