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综合讯)一对外籍男女在马来西亚乱丢垃圾,违反加强惩治“垃圾虫”的新法令而被控,成为全马首两名依新法被提控的人。

两名被告互不认识,星期五(1月23日)在柔佛州新山地庭被控。其中,49岁的印度尼西亚籍女被告阿妮达(清洁工) 俯首认罪,被判罚款500令吉(约159新元)及履行六小时社区服务;若无法缴付罚款,须监禁15天替代。

阿妮达是马国首名被判执行社区服务令的“垃圾虫”。法官谕令她在六个月内完成社区服务,每天最多两小时,否则将额外罚款2000令吉至1万令吉不等。

根据控状,阿妮达被控今年1月1日凌晨约12时41分,在新山士都兰海边公共区域乱丢烟蒂及水瓶,违反《2007年固体废料管理及公共清洁法令》,可根据法令新增条文被加判执行社区服务令。

另一名被告是29岁的孟加拉籍男子舒丹(工厂工人),他因不谙马来语,需有通译员在场,法官谕令案件展延至1月28日过堂。

延伸阅读

马国捉逾300垃圾虫 周五首控两人
马国捉逾300垃圾虫 周五首控两人
公共场所丢垃圾 新山再有三新加坡人接罚单
公共场所丢垃圾 新山再有三新加坡人接罚单

他同样被控于今年1月1日,在新山士都兰海边公共区域乱丢烟蒂。

这是社区服务令生效后第一次开庭,裁决将有指标意义,负责执行社区服务令的马国固体废料管理机构高度重视,多名官员当天都出庭旁听。

机构首席执行员卡立莫哈末之后在庭外召开记者会说,截至1月22日,当局在全马各地共发出418张违规通知,涉及315名马国人和103名外籍人士。当局已批准提控其中99人,第二批违规者将于1月26日在吉打法庭被控。

根据新法,乱丢垃圾者可被罚款最高2000令吉。若被控及罪成,可被判监禁,以及不超过12小时的社区服务,包括扫街、清理沟渠、清洗公共厕所、修剪树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