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印度尼西亚籍建筑工人因乱丢烟蒂,星期一(1月26日)被控上吉打州亚罗士打地方法庭时俯首认罪,被判罚款300令吉(约96新元),以及两个月内完成六小时社区服务。

这是吉打州首起,全国第三起乱丢垃圾者被被提控上庭的案件。亚罗士打第二地庭法官普莉西做出上述裁决时也说,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监禁三个月代替。

此案被告是来自印尼亚齐的朱弗里(39岁)。控状显示,被告今年元旦凌晨零时10分,在亚罗士打市区电讯塔将烟蒂丢入水沟,而非指定的烟灰缸。这触犯《2007年固体废料管理及公共清洁法令》。

根据法令,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法官也可下令被告六个月内履行不超过12小时的社区服务,每日服务时间不超过四小时。

国家固体废料管理机构(SWCorp)总裁卡立莫哈末星期一也到庭旁听。他过后告诉媒体,全国截至星期天(25日)已发出494张乱丢垃圾的违规通知。其中377张开给马国人,117张开给外国人。

卡立莫哈末说,当局将派员监督违规者履行社区服务,并根据违规者体质和安全考量决定社区服务的形式,包括扫街或清洗水沟等。

他强调,这项社区服务是由执法单位安排,违规者不得自行选择,以避免任何安全风险。执行期间,执法人员将全程监督过程,确保违规者的人身安全并防止外界干扰。

当局上星期五(23日)在新山提控两名外国违规者。其中49岁的印度尼西亚籍女清洁员阿妮达认罪,并被判罚款500令吉(约159新元)及履行六小时社区服务。另一违规的29岁孟加拉籍男工人舒丹,案件展至星期三(28日)再次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