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综合讯)五名新加坡人在柔佛新山乱丢垃圾接获违规通知,其中三人下个月在新山地庭面控。一旦罪成,可判处监禁,或罚款及执行社区服务,在市中心扫街、清理沟渠或清洗公共厕所。

马来西亚《2007年固体废料管理及公共清洁法令》修正案今年1月1日生效后,迄今已有五名新加坡人在柔佛乱丢垃圾而接获违规通知。其中,一名40岁的华族男子1月14日在新山世纪花园一家购物广场附近乱丢饮料罐,当场被检举。他将于4月1日在新山地庭被控。

另两人同为38岁,1月3日在上述购物广场附近乱丢烟蒂,将于4月7日面控。这三人是新法生效后,首批在柔佛被控的新加坡人。

今年2月已有一名新加坡男子在吉隆坡乱丢烟蒂被控。他判罚款1500令吉(约487新元)、执行四小时社区服务,在隆市中心扫街。

负责执行社区服务令的马来西亚固体废料管理机构柔佛主任再纳菲迪里,星期四(3月12日)在新山出席公开活动后,召开记者会说明柔佛针对“垃圾虫”的执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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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除了上述三名即将被控者,还有两名新加坡人也接获违规通知,但总检察署尚未指示是否提控。

根据新法,乱丢垃圾者可罚款最高2000令吉,也可判处监禁,以及不超过12小时的社区服务,包括扫街、清理沟渠、清洗公共厕所、修剪树木等。未执行社区服务令,则罚款加重至最高1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