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帮友人带物品进新加坡,马来西亚青年因此被判运毒罪名成立,判终身监禁外加打鞭24下。被还押近四年后,这名青年昨天获得最高法院上诉庭三司二对一裁定他上诉得直,判他无罪释放。
2013年6月12日晚上9时45分,当时20岁的哈尔文(Harven,拖车头司机)在惹兰勿刹一带被捕,执法人员从他背包搜出三个包裹。他称受友人莫根所托,把这些东西从新山带进新加坡,但他完全不知道包裹的内容,也因相信对方而没多加了解。他以为包裹是礼物,从来没想过是违禁品。
化验结果显示,三个包裹分别含有53.74克二醋吗啡(海洛英的违禁成分)、232.8克大麻及259.8克含有大麻醇及四氢化大麻醇成分的混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