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非礼女生判监打三鞭 新大生不满刑罚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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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25岁的李彦儒(译音),被指于2019年1月8日清晨6时30分,在新加坡管理大学经济与社会科学院大楼的三楼学习室内,用下体磨蹭当时21岁女生的胸部。(海峡时报)
现年25岁的李彦儒(译音),被指于2019年1月8日清晨6时30分,在新加坡管理大学经济与社会科学院大楼的三楼学习室内,用下体磨蹭当时21岁女生的胸部。(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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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男生被指凌晨在校园学习室非礼女生一案,被告被判坐牢10个月及打鞭三下。被告不满刑罚,已申请上诉。

《联合早报》早前报道,现年25岁的李彦儒(译音),被指于2019年1月8日清晨6时30分,在新加坡管理大学经济与社会科学院大楼的三楼学习室内,用下体磨蹭当时21岁女生的胸部。

被告不否认他做出上述行为,但不承认被控的非礼罪。经审讯,法官最终判他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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