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玉华黄金投资诈骗案牵扯出案中案,公司女销售员担心公司押在当铺的金条被人领走,造成她拿不回“应得”的佣金,到当铺谎称遗失当票,赎回公司以她名义典当的三公斤金条,转卖给银行后获得超过15万元。
被告陈巧玲(38岁)承认两项欺骗罪名,其余一项转移赃款的罪名交由法官考虑后,昨天被判坐牢一年。
金玉华在本地多家当铺典当至少125公斤黄金
根据早前报道,金玉华公司(Genneva)涉嫌在2008年至2012年期间以号称高回报率的“黄金回购计划”,在新马两地诱导3万5000名投资者买金,投资额达33亿元。公司随后以“检查黄金”之名,一个半月内回收超过3500公斤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