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穆根:不直接写入宪法 政府将修宪明确规定由国会定义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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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宪法中规定由国会来定义婚姻,并根据这个定义制定其他相关的家庭政策,将意味着相关法律和政策,日后不能在宪法第12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条文下受到挑战。目前,只有保留总统选举制和集选区制不受宪法第12条约束。

为确保“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结合”这个定义受到保护,政府将修改宪法,明确规定国会可定义婚姻,但不会将婚姻的定义直接写入宪法。

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星期一(8月22日)接受《联合早报》和《海峡时报》访问,解释政府如何在废除刑事法典第377A节条文(简称377A)的同时,保护现有婚姻定义。他强调,这类课题应由当选议员在国会上处理,而不是由法庭裁决。

我国许多法律和政策都以《妇女宪章》的婚姻定义为基础,包括公共住屋、教育,以及媒体等。因此,在宪法中规定由国会来定义婚姻,并根据这个定义制定其他相关的家庭政策,将意味着相关法律和政策,日后不能在宪法第12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条文下受到挑战。

目前,只有保留总统选举制和集选区制不受宪法第12条约束。

李显龙总理星期天(8月21日)在国庆群众大会上透露,尚穆根和总检察长告知他,377A日后再受到挑战,被推翻的风险很大。尚穆根受访时说,最高法院上诉庭今年3月就377A是否违宪发表裁决,特意避开对377A是否违反宪法第12条作出裁断。

上诉庭在裁决中说,宪法第12条有两种诠释方法,而根据其中一种诠释,377A可能违宪。然而,上诉庭补充说,无须现在就决定适当的诠释,可“留待日后合适的时机”。

尚穆根说,我国法庭向来在这类问题上保持克制。上诉庭如今释放信号说377A可能违宪,并说可能在未来处理此事。“如果国会不采取行动,不论因为害怕,还是因为缺乏意志,不去处理可能违宪的法律,立法机关,即国会就是未履行职责,会让法院难以继续保持克制。”

他强调,政府如果假设法庭即使认为377A违宪也不会废除,那是不负责任的。“在处理这些事时,不能抱着侥幸和一厢情愿的想法。”

尚穆根:不论政治代价 废除377A是正确做法

除了法律上的风险,尚穆根强调,政府选择废除377A的根本原因是,不论政治代价如何,这样做是正确的。

他说,同性恋者是我们的家人、同事、朋友,理应有尊严、受到尊重和接受。“没有人应该因为他们的性取向而被歧视。因此,废除377A,消除他们的痛苦,是正确的做法。同时,我们认为,保持沉默、被动,让法院来处理377A,社会基本结构和家庭结构受破坏的风险巨大。”

尚穆根说,修宪后,如果有政党或群体想让同性婚姻受到法律承认,就必须把这点写进竞选政纲、参加选举、赢得选举并获得多数票,再来改变婚姻的定义。

黄循财:国会辩论时 行动党不解除党督约束

副总理兼财政部长黄循财,与文化、社区及青年部长兼律政部第二部长唐振辉同一天接受亚洲新闻台访问。黄循财说:“如果我们坐视不理,第377A条文和现有婚姻定义都有被推翻的风险。这是我们必须考虑到的非常实际的风险,因此我们不能继续保持现状。”

执政党不打算在国会辩论废除377A和修宪时解除党督约束。黄循财解释,这是因为,废除的是原本就不会执行的法律条文,而且政府将采取措施,确保这不会引发进一步社会变革,因此属于公共政策问题。

至于为何不将婚姻的定义直接写入宪法,唐振辉说,这或许会满足社会某些群体,但可能激怒其他持反对立场的群体,对社会没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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