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正在参考其他司法制度以应对企业“漂绿”的做法,并探讨是否有适用于新加坡的指导原则或条例。
贸工部兼文化、社区及青年部政务部长陈圣辉星期二(3月21日)在国会答复工人党阿裕尼集选区议员贝理安的提问时说,现有的消费者公平交易法令(Consumer Protection(Fair Trading)Act)的涵盖范围包括企业“漂绿”(greenwashing)。
他说,消费者协会和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ion of Singapore)并没有接到相关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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