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房租涨200元难承担 租客放火烧屋

《新明日报》记者星期五(5月5日)走访遭纵火的单位,发现走廊地板上有一些痕迹。(潘丰源摄)
《新明日报》记者星期五(5月5日)走访遭纵火的单位,发现走廊地板上有一些痕迹。(潘丰源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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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涨租金200元,36岁房客无力承担,为转移房东注意力,竟故意从走廊点燃单位的窗帘,引发火患,导致在屋内的房东灭火时烧伤了手脚。

来自马国的林庭湖(仓库助理兼罗厘司机,音译)星期五(5月5日)承认一项恶作剧纵火罪,被判坐牢八个月。

案发时,被告在一家冷冻食品公司任职,和女友一同在文礼通道第267座组屋的一个单位租房。房东是45岁的理发师。

当时,房东有五名租客,包括被告和他的女友。单位内共有三个房间,以及一个隔间,房东住在主人房,房客住在另外两个房间,隔间用来给房客当储藏室。

隔间设在客厅靠近走廊窗口的地方,有个折叠式的门,窗户也安装了窗帘、窗花,以及玻璃百叶窗。

起初,一间房的租金是750元,但房东在今年2月说,将在4月起租金,每月租金涨至950元。手头紧的被告没能定时缴房租,便决定纵火烧隔间,以期转移房东的注意力,让他不再催房租。

今年4月5日早上7时15分,被告出门前带着打火机,之后在走廊上打开百叶窗,把手伸进隔间内点火烧窗帘,接着就直接上班去。

约1小时后,房东被烟味呛醒,发现隔间着火,立即灭火,并拨电给新加坡民防部队求助。

民防人员抵达后,将房东送往医院诊治。房东的右手掌和右脚板一级烧伤,拿了13天的病假。

屋里的风扇、灯、电线、房东的衣物等也在火患中被烧毁,导致房东得花3177元进行维修和油漆等。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3年5月6日的《新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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