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声称因年幼时目睹母亲与一名“叔叔”上床,扭曲了他对性行为的观念,他承认在两个亲生妹妹年仅11岁与10岁时就强奸她们,判坐牢15年半和打鞭12下。

目前25岁的被告一共面对13项控状,包括法定强奸、性侵与非礼14岁以下的未成年少女,以及拥有猥亵影片等。他星期一(6月26日)在高庭被治罪。

被告是在2010年至2014年之间数次强奸与性侵两个亲生妹妹,他当时的年龄介于12岁至16岁。他也在2020年非礼年纪较大的二妹。为了保护受害人,法庭谕令媒体不可报道任何可能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