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男孩视老师为父亲,老师却利用男孩的信任非礼他,审讯期间还要证人“套好证词”,控方指滥用教师身份的被告是“披着羊皮的狼”。
44岁的被告案发时是小学教师,面对五项非礼罪,指他于2017年11月到2018年10月,在部门主任办公室内非礼男孩下体。
被告否认有罪,早前经审讯后罪成,星期五(9月8日)被判坐牢48个月。
受害男孩当年11岁,参加被告负责的童子军课外活动。
为保护受害人,法官下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泄露受害男孩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姓名和当时任教的学校。
根据控方的结案陈词,受害男孩不到一岁时父母就离异,因拥有抚养权的父亲坐牢,他在约六岁时与母亲同住。母亲后来改嫁,男孩被迫转校,继父也时常打骂他,令他感到难过、迷茫和孤单。
男孩转校后加入童子军,认识负责活动的被告。被告让男孩当队长,两人的关系逐渐亲近,男孩会向被告倾诉心事,视被告为父亲。
哥哥揭发弟弟曾遭非礼
男孩的哥哥供证时说,弟弟不时会告诉他被告带他去吃饭,帮他庆生,还买脚踏车送他当生日礼物。哥哥向男孩要被告的照片来看,接着开玩笑说被告长得像同性恋,问男孩被告有没有摸过他。
谁知,男孩突然沉默下来,哥哥察觉不对劲,追问下才得知被告曾非礼弟弟,进而揭发被告的罪行。
控方在庭上揭露,被告曾在审讯过程中与证人见面,或通电话跟进审讯的事宜,甚至提到控方证人供证的内容。被告也曾通过群组,告诉他的两名证人,说要“套好证词”,根据他手上的资料供证,还准备资料发给他们。
为自证清白,被告还称因他没有买脚踏车给男孩,男孩才撒谎。不过,被告这些妨碍司法公正的行径,已证明他言辞不可信。
控方:被告滥用男孩信任 引导证人虚假陈述
控方说,若非控方密切关注辩方提出的每项证据,就不会发现证人被影响一事,证人的虚假陈述很可能错误导致被告无罪释放。被告滥用男孩的信任,还试图通过安排证人根据他提供的说辞供证,违反他当教师时所许下的承诺,是“披着羊皮的狼”。控方请求法官判被告入狱54个月至66个月,以及鞭打5下至15下。
律师代被告求情时说,被告是初犯,没有预谋干案,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36个月。
法官下判时说,被告在非礼受害男孩时没有使用暴力,与受害男孩也没有肌肤接触。受害男孩在供证时,表示自己不是每次去见被告都遭非礼,虽然他被非礼时感到不舒服,但还是有逃走的机会,因此法官认为被告是随机犯罪,并非有预谋。
另外,也没有证据表明受害男孩因事件出现抑郁症等情况,因此法官最终判被告坐牢48个月,并没有判鞭刑。
教育部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说,被告自2018年11月起已被停职,不在任何学校任教。当局强调,对于不遵守行为和纪律准则的职员,教育部将毫不犹豫地采取处分,包括解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