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近期爆出相信是近年来最大宗的洗黑钱案,涉及资产已从原本的10亿元增至24亿元。在警方起获的资产中,除了现金、各国货币、名牌手袋、珠宝和名表,引起不少人讨论的是超过3800万新元的加密货币。科技日新月异,不法之徒洗黑钱的手段也从以往的真金白银和实体资产,渐渐转向线上的虚拟资产,例如加密货币,或者线上游戏中的“资产”。本期《说法识法》邀请三名律师,就洗黑钱的新方法发表看法,并进一步说明现有举报可疑交易的相关制度。
与时并进的不法之徒已意识到,用现金或房地产等洗黑钱难以掩人耳目,所以渐渐尝试更新颖的洗钱法,所追求的三个特点是资产不必注册、有主观评价,以及不受监管或监管较弱。
黄国彦律师(赢必胜律师事务所)谈到上述三个洗钱的重要概念时指出,不必注册是指难以追踪或无法追踪的交易,例如加密货币交易。
“主观评价则指一些可自行定价或根据市场价值作为参考的商品,一旦吸引到足够交易量,可疑交易就能混在其中完成离拆,最后就是通过一些手法让钱骡协助转移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