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实习期将从六个月延长至一年,不准备执业的律师在专业考试后就可获取律师资格,但只能往法律顾问或专家等职业轨道发展。

首批根据新框架的法律毕业生将在2025年1月开始受训。

国会星期二(11月7日)三读通过法律专业(修正)法案,修订内容包括调整律师入职框架,加强培训的同时,也确保法律毕业生可朝不同职业轨道发展。

卫生部兼律政部高级政务次长拉哈尤玛赞为修正法案提出二读时说,法律系毕业生目前须通过专业考试B部分(Part B),以及培训才能成为律师。

修订法案新增非执业律师(lawyer(non-practitioner))这个类别,让毕业生在通过考试B部分后,可获得律师资格。但非执业律师无法在律师事务所执业,而是从事法律顾问或专家等工作。准备执业的人都须完成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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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哈尤说,我国需要法律专才来支持经济和社会发展,法律毕业生可加入企业法律顾问团,法律科技公司或学术界。框架的调整考虑到法律教育可通往其他需要司法专长的职业。

“对那些不打算执业的毕业生,因无须完成培训,他们可以更早成为律师。这也能腾出更多培训名额,给那些准备执业的毕业生……我们希望更好地支持毕业生做好准备、把握广泛的机会,同时维持法律专业的严谨。”

延长培训期将让实习律师接受更长时间的指导、为事业打好基础。她指出,其他地方如法国、德国和香港强调实践培训的重要性,律师须接受两年培训。

更长培训期或加重负担 律政部与多方探讨如何应对

然而,律政部也理解更长的培训期可能加重实习生和律所的负担,正与新加坡律师公会、新加坡法律教育学院合作探讨如何应对,包括拟定假期和病假的安排,以及确保实习生在培训期获得应有的酬劳。

拉哈尤答复黄国光(义顺集选区)和娜蒂雅(宏茂桥集选区)有关培训延长后的素质问题时指出,法律教育学院已刊登通知,说明培训要求。几名议员也关注这对毕业生经济能力的影响,林谋泉(蒙巴登区)反映延后六个月踏入职场,可能对来自低收入家庭者造成负担;郑德源(先驱区)则提出一些律所剥削实习生的问题,只提供微薄的酬劳。

拉哈尤说,实习律师现可获得酬劳,但没有公积金和有薪假等雇员福利。目前,律所可为实习律师的工作向客户收费,律师公会也有相关收费的指导原则。而根据新框架,律所可为获得临时执业证书的实习生提供更高的酬劳。律政部鼓励律所给予合理且公平的酬劳。

针对规定最低酬劳的建议,她回应指出:“这样的措施具约束性(prescriptive)、不够灵活,且须时时检讨这标准。一些小规模的律所也可能达不到标准,以致市场可提供的培训名额更少。律政部和律师公会将继续留意业界趋势,必要时提供指引。”

实习律师接下来也有更灵活的培训选项,最长三个月可到一般公司的法律部门培训,这将有助于扩大他们在商务等方面的经验。

此外,为降低法律学生的压力,修订法案也将拟定一个暂停期,限制学生和律所在这期间,不能申请或提供培训合约。根据律政部接到的反馈,争取培训合约的竞争激烈,学生为此感到压力,有的在入学首年就开始寻找。有关暂停期的长短、条件等详情将在日后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