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供应商把货仓当成食品加工室使用,在当局封锁货仓以待检查后,员工还从隔壁房通过吊顶爬进里头清理现场。这家公司也被发现有近六公吨的食品不合规格,甚至把过期三年的食品和未过期的放在一起。涉案公司和总裁分别被判罚款22万3000元和15万5000元。
Far Ocean Sea Products私人有限公司(简称FOSP)和公司总裁郭睿明(36岁,译音)分别面对129项和128项抵触卫生肉类与鱼类法令(Wholesome Meat and Fish Act)的控状。被告早前已认罪,星期一(11月20日)在国家法院被治罪。
FOSP设立在裕廊渔港路一带,业务包括为本地酒店、超市以及餐馆供应鱼类和肉类产品。
根据规定,FOSP须在食品包装上标示过期日等资料,以确保万一发生食物污染事故时,当局可通过标签追查食物的出产来源和批号。公司把工厂不同用途区域如冷房、货仓以及加工室的平面图交给当局批准后,便不可随意更改。
2019年7月4日,当新加坡食品局人员前去检查上述工厂时,发现一个房间上锁,员工被询问时称钥匙不在厂内。执法人员于是先封锁那个房间,等拿到钥匙后再检查。
当时,执法人员从缝隙中看见房内有用来切肉的机器、沟渠里有肉块以及类似脂肪的白色物体。然而,按规定此房间只能当做货仓,不能用作加工室。
可是,当执法人员隔天拿到钥匙去打开货仓时,发现里头已清理。调查揭露,FOSP员工在货仓被封锁后,从隔壁房间通过吊顶(false ceiling)爬入并进行清理。

公司曾接数名顾客投诉
执法人员也发现FOSP有多达5.88公吨的食品不合规格,包括食品没有标示过期日、库存管理不妥当、没有保存完整的单据和食品记录,导致过期三年的食物与未过期食物混放一起。
FOSP曾接获数名顾客对产品品质的投诉。
被告律师说,FOSP由于媒体的负面报道而失去顾客,因此请求法官批准分期偿还罚款。
法官下判时说,食品供应商的首要责任应是确保食物安全,幸好有新加坡食品局对监管不当的业者采取执法行动,FOSP所面对的刑罚必须与涉及食品的规模大小成比例。
法官说,此案涉及不合规的食品并无前例,但考虑到公司和郭睿明都是初犯,因此判处两者罚款,并批准分期缴付,为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