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庭外和解的案件中,如果受害者愿和解,却要求过高或不合理的赔偿额,控方会干预和调解,确保受害者不趁机漁利,捞取意外之财。

受访律师说,即使受害者同意和解,控方基于公共利益,包括考虑案情和是否存在任何加重刑罚的因素,有时会否决辩方的和解申请。

和解不是去证明和确定罪行,而是让双方协商,放下过去继续往前行。只要案件属于可和解性质,律师通常会代表被告向总检察署申请和解,并列出和解条件;控方与调查人员和受害者商谈后,看条件是否合理,再决定要不要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