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人林智强涉非礼及侮辱女性尊严一案开审

音乐人林智强(59岁)被控非礼和侮辱女性尊严,他否认有罪,案件星期一(5月6日)展开审讯。(海峡时报)
音乐人林智强(59岁)被控非礼和侮辱女性尊严,他否认有罪,案件星期一(5月6日)展开审讯。(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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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知名音乐人、《新加坡偶像》前评审林智强被控非礼和侮辱女性尊严一案,国家法院针对其中一项控状开审;一名女子得知林智强被控,意识到后者11年前的言行可能构成罪行,因而报警,并从国外飞回新加坡出庭供证。

被告林智强(Ken Lim,59岁)是海峡唱片(Hype Records)公司执行董事。他共面对六项侮辱女性尊严和一项非礼控状,涉及五名受害人。

为保护受害者,法官谕令媒体不可报道任何会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资料。

被告面对的非礼罪和其他罪名不同,其余六个罪项的发生时间,最早发生于1998年,最近的发生在2021年,时间横跨约25年,受害人也不同。有鉴于此,法官早前决定分五轮审理此案,其中把涉及相同受害人的控状一并审理。

国家法院星期一(5月6日)针对其中一项侮辱女性尊严的罪名展开第一轮审讯,受害人在清堂的情况下供证。

控状显示,被告涉嫌在2012年7月25日晚上7时至10时30分期间,在亨德申路的公司内与一名26岁创作型女歌手聊音乐事业时,问对方是不是处女,他还问:“如果我现在与你发生性关系,怎么办?”

根据控方的开庭陈词,被告与受害人分别在2012年7月19日白天和同月25日晚上见过面。受害人当时已发行第一张专辑,两次见面都是到被告的海峡唱片办公室,咨询有关音乐事业的建议。

控状所指的案发时间是在两人第二次见面时。在这次见面之后,被告发短信要求受害人不要告诉父母和男友两人见面一事,还问她是否还感到害怕。

受害人事后将被告的言行告知当时还是男友的丈夫、父亲和姐妹,并不再与被告见面。

被告在13天后(8月7日)再度发短信询问受害人“过得如何,是否被吓坏?”。两人最后一次发短信在2013年1月,当时被告询问受害人是否有意参加一档新的选秀节目,两人过后便不再联系。

这段期间,受害人也曾向声乐老师申诉,指被告不怀好意,还告诉鼓手被告言语猥亵她。由于没被非礼,且不清楚言语侮辱他人是否构成犯罪,受害人因此没有报案。

后来,受害人在没有被告的协助下发行第二张专辑,开办音乐学院,并独立创作其他歌曲。

受害人专程从伦敦飞回新加坡供证

2023年6月,受害人看到林智强被控的新闻报道,才意识到被告的所作所为属于犯罪行为,于是向警方报案。

受害人目前定居国外,此趟专程从伦敦飞回新加坡供证。她告诉姐妹说:“也许这是我欠自己和其他女孩的……如今的我更年长、也更明智了。”

受害人的丈夫、家人、声乐老师和鼓手也以证人身份出庭供证。案件星期三(5月8日)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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