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届全国大选最迟明年11月举行,我国拟禁止选举期间,在网上发布歪曲候选人言行的深度伪造视频等数码篡改内容,以免选民受这类逼真的假信息误导。
数码发展及新闻部兼卫生部政务部长拉哈尤,星期一(9月9日)在国会为选举(维护网络广告诚信)(修正)法案(Elections (Integrity of Online Advertising) (Amendment) Bill)提出一读。
这项法案拟修改国会选举法令和总统选举法令,从颁布选举令状至投票结束期间,禁止发布由数码技术生成或篡改后的网络竞选广告,逼真地描绘候选人未曾做过或说过的事情。
网络竞选广告涵盖那些在合理情况下,可视作会影响政党或候选人选举成绩的网络内容。
这意味着一旦禁令生效,经由生成式人工智能、修图、配音或拼接等数码技术创作的内容,如果歪曲候选人的言行,就不可在网络发布,无论是视频、图像、音频或由机器拨打的自动语音电话(robocalls)。
花钱推广和转发等行为,会让更多用户接触到内容,所以也会封禁。不过,包括家庭群组的私人沟通方式,以及受认证的新闻机构针对违例内容的报道,将不受禁令影响。
动画及卡通人物、娱乐内容、模因(memes)和竞选海报,如果非煞有其事、几可乱真的图像,且没有扭曲候选人的行为,则不算违例。人们也可继续对内容进行微调,例如美图和调色。
当局望围绕选举公共讨论基于事实
数码发展及新闻部发言人说,政府希望围绕选举的公共讨论基于事实,如果有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迅速传播,会影响人们分辨真相,这令人非常担忧。
发言人说:“选举事关重大,政府不希望人民的决定因为错误的信息或陈述受影响,因此提议在特定的大选期间、针对有限的群体,采取更强硬的做法。”
我国不时有人利用人工智能来冒充名人,发布虚假内容,例如假冒国务资政李显龙的身份谈论敏感国际议题,以及冒充黄循财总理推销投资计划。本地公众和媒体也越来越关注新加坡如何应对这类假信息。
为此,政府过去一年密切研究这个问题,包括其他国家的应对措施,从而决定如何采取行动。
根据数码发展及新闻部发布的文告,法案将允许候选人向选举官提出要求,审查涉嫌违例的内容,并作出声明,证明自己的说法是真实的。发言人说,其他公众也可以举报涉嫌违例的内容。
选举官随后会与团队一起评估内容。一旦确定违例,选举官可向内容发布者、社交媒体服务和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发出更正指示,撤下违例内容,或禁止新加坡用户在选举期间访问违例内容。
不遵从更正指示属于违法,一旦定罪,社交媒体服务商最高可被罚款100万元,其他涉事者则可被罚款不超过1000元、监禁最长12个月,或两者兼施。
候选人若故意针对相关内容,做出虚假或误导人的声明也是违法的,可面对罚款或失去议席。
准候选人可在选举局公布名字后受保护
以全国大选为例,颁布选举令状至提名日间隔五天至一个月。提名日之前没有正式候选人,但提交选举按柜金,并同意在选举局网站上公布名字的准候选人,可以在名字发布后受到保护。
这将是选举局首次在提名日前,披露相关信息。
深伪不只是在选举期间才冒现,因此资讯通信媒体发展局也将推出具法律约束力的行为准则,要求指定社交媒体服务商落实措施,防止和打击滥用数码篡改内容的行为。资媒局接下来几个月将与社交媒体业者合作,讨论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