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直问一名女创作歌手是不是处女,本地知名音乐人林智强被指侮辱对方尊严,法官裁定这项罪名不成立。法官认为女歌手供词没有说服力,事件发生后她与家人相处时也表现开朗,并没有她所声称的受创伤的迹象。

控方将研究判词再决定是否上诉

对于是否会针对裁决上诉,总检察署告诉《联合早报》,控方会研究判词,再决定下一步行动。

国家法院法官王碧星期三(12月11日)发表裁决时指出,控方证人提供的证据没能支持林智强有说出侮辱性言语的指控。

法官也指出,林智强曾批评女歌手的歌艺和歌词,她为此感觉受到伤害,因此有诬陷林智强的动机。女歌手曾在博客中贴文,说歌词是很个人的东西,攻击歌词就如同人身攻击。

60岁的林智强是海峡唱片(Hype Records)公司执行董事,也是《新加坡偶像》前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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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强共面对六项侮辱女性尊严和一项非礼控状,这些案子共涉及五名女子。林智强不认罪,法官之前决定分五轮审理这些案件,也把涉及相同女子的控状一并审理。

林智强星期三被判罪名不成立的这起案件,是五轮审讯中的首个案件。

为保护涉案女子,法官谕令媒体不可报道任何会泄露女子身份的资料。

根据控状,林智强涉嫌在2012年7月25日晚上7时至10时30分,在亨德申路的公司停车场问一名26岁创作女歌手是不是处女,还问对方:“如果我现在与你发生性关系,怎么办?”女歌手到去年6月才报警,林智强去年9月为此被控。

根据辩方早前的结案陈词,代表林智强的王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陈志明指出,女歌手是因无法接受林智强的批评,也不满对方没有与她签约,才会选择报案。

另外,辩方指女歌手是在知道林智强涉及其他案子被控上法庭后才报警的,而且她的投诉内容与其他女子相似,因此指女歌手是一名“抄袭者”,那么做是为了要修理林智强。

辩方当时也传召了两名证人,即慈善理事会前主席余福金,以及本地女歌手符美云出庭供证。

在星期三判林智强无罪释放后,法官也批准他的出国申请,以处理工作事宜和个人事项。

针对第一轮审讯获无罪释放,林智强通过律师回复《联合早报》询问时指出,他对这个结果感到非常开心。他要特别感谢家人和朋友的支持,也想感谢律师团队对他的信任。

明年2月续审其他控状  

林智强目前仍面对其余六项指控,这些案子涉及另外四名女子。第二轮涉及非礼罪控的审讯将在明年2月续审,林智强被指在2021年11月23日傍晚,在海峡唱片公司的办公室内,非礼一名25岁女子的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