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杯威士忌下肚后开车,男子在左转路口径直走,八分钟撞坏十几件物品,还将车子开入俱乐部游泳池。
被告邓冠豪(译音,63岁)事后面对一项鲁莽行为危害他人安全和一项酒驾的控状。他星期一(4月7日)在庭上认罪,控方恳请法官判他坐牢至少八周,罚款5000元和吊销各级驾照至少两年半。案展4月9日下判。
这起事故发生在去年8月27日晚上9时40分左右,地点在实里达乡村俱乐部(Seletar Country Club)。
根据案情,被告事发当天中午时分驾车到俱乐部参加一场高尔夫球活动和公司晚宴。
被告在晚宴喝了两杯威士忌,晚上9时37分开车回家时已经喝醉。他开车来到俱乐部一个左转路口,但他没有转弯,而是直接向前行驶,开进一个不准车子驶入的区域。
庭上透露,被告开上人行道,冲上路堤,先把一棵植物撞倒,跟着再把水龙头撞脱,导致清水喷涌而出。
前后用时八分钟 从无车区开到游泳池
被告跟着继续开车,途经游乐场来到游泳池,他在前轮没入水中时赶紧倒车,行驶一阵后再次把车开入游泳池。
根据法庭文件,游泳池事发时已经关闭。被告前后用了大约八分钟,从无车区开到游泳池,沿途撞坏路堤和庭院灯,游泳池的瓷砖和阶梯也被破坏,俱乐部因此蒙受1万7969元的损失。
保安人员赶到游泳池时,发现被告呆坐在驾驶座,于是要求被告调下窗户。被告不予理会,尝试倒车不果,最后只好下车被带到保安室,保安人员跟着报警。
警方到场后为被告进行酒精测试,被告酒测不过关被捕。
被告被带到兀兰警署后再次接受酒精测试同样不过关,每呼出100毫升的气体就含有63微克酒精,超出法定的35微克酒精含量。
控方指出,被告明知喝醉还选择开车,过程中撞坏至少10件物品。被告也曾因闯红灯和超速行驶等交通罪行而被判销案罚款,控方促请法官判以适当刑罚。
被告的律师代求情时说,被告尽早认罪,已向俱乐部做出全额赔偿,恳求法官从轻发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