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今年5月举行全国大选时,有旅居海外的新加坡人因未能在三年内累积在新居住30天,不能登记为海外选民。一些旅外者因此呼吁适度放宽或废除这个规定,以贴近如今资讯发达与国人生活日益全球化的现实。
选举局回应说,已留意到相关反馈,将在下一轮检讨选举法令时纳入考量。
纪录片导演与编剧刘彦敏旅居纽约15年。她告诉《联合早报》,她在大选前与几位关心我国政治的朋友互相提醒须登记为海外选民,不料发现不少长期旅居海外的国人因多年没回新,未能符合成为海外选民的条件。
根据《国会选举法》,旅居海外的新加坡公民如果要登记为海外选民,必须在提出申请当日起回算的三年内在新加坡累计居住至少30天。
刘彦敏说,她的家人至今仍住在新加坡,因此她每年都回来,之前从未遇过“资格”问题。她认为,当局不能假设旅居外地的每个人都会定期回国以保住投票资格。
“有时候是父母飞来看我们,或者我们会把假期用来照顾家人。不是每个人都能够轻松回国的,这是事实。”
三年内多次往返是不小负担
写作人兼教师许宇良也旅居美国。他说,这项规定对有家庭负担的海外就职人士影响更明显,尤其是那些假期较没有伸缩性、收入有限的新加坡人。
他受访时说:“举家回国一次可能得花费上万新元,三年内多次往返,对许多人来说是沉重负担。”
许宇良日前在跨国文学非营利组织“Singapore Unbound”网站上撰文,呼吁选举局废除这项规定,认为这是一道“不必要的门槛”,削弱了海外选民参与国家事务的意愿。
他说,在资讯发达的今天,是否关心国家事务不应只凭个人是否在国内来判断。本次大选的投票率是92.47%,创下1968年以来新低,他认为这就说明了身在本地并不表示政治参与度比较高。
“本地与海外公民之间的区别已经变得越来越不重要。”
许宇良指出,美国、英国、澳大利亚,以及马来西亚等多国近几年已先后放宽或取消这类限制,改而更重视公民身份和参与意愿。“新加坡的政策明显落后于国际趋势,有关规定显得过时,不合时宜。”
选举局:确保选民“与新加坡保持联系”
选举局在回复《联合早报》询问时指出,对海外选民设有这样的规定是为了确保海外投票只开放给“与新加坡保持联系”的国人。
当局指出,海外选民居住门槛曾两度调低,从原本五年内居住两年,逐步调整为三年内居住30天,并在2023年将计算居住时间的截点,由“选民名册修订前”改为“申请登记为海外选民前”的三年内。
选举局指出,若海外新加坡人已列入选民名册,但不符合海外投票资格,仍可在投票日回国,到指定票站投票。
不过,当局表明:“我们已留意到海外新加坡人的反馈,并且会在下一轮检讨选举制度时加以考虑。”
学者:居住门槛未能反映对国家关注度 应重新检讨
要求海外选民在三年内累计居住新加坡30天的规定,未必能准确反映选民对国家事务的关注程度,有学者因此觉得应该重新检讨这个政策, 但也有学者认为重新检讨要有足够的民意基础。
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律系兼任教授陈有利博士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指出,有关规定原意旨在确保选民与国家保持联系,但在现今的大环境中,这套逻辑已逐渐站不住脚。
陈有利说,选举的真正意义在于让人民理性且负责任地行使公民权利,因此关键在于选民是否了解国家的政治局势,了解选举中真正关键的议题。
“过去,身在海外要掌握国内资讯不容易。但现在,你可以在线看选举集会、阅读电子报、关注政治人物的社交媒体账号——信息来源多元丰富。因此,以资讯不足为由已经不再成立。”
陈有利也说,事实上,无论身在国内或海外,都没有完美验证选民是否真正了解国内局势的方式。
“但如果一名海外选民愿意主动了解选情并申请投票,这本身就已展现出高度的关切和参与意愿。”
新加坡管理大学法律系副教授陈庆文认同这个观点。他说,这项规定本质上只是一个“粗略指标”,无法准确衡量一个人是否真正关心国事。
他受访时说,制度的设置是为了维护选举的完整性,并鼓励负责任的投票文化。但如果真正关心国事、希望行使投票权的公民仅因不符技术性限制而被排除在外,反而可能削弱制度的包容与代表性。
不过,铄翼国际事务高级分析师穆斯塔法博士(Mustafa Izzuddin)持有不同看法。 他认为,有关规定虽无法精准衡量海外选民的归属感,但作为制度设计,至少设立了一个基本门槛,体现对国民身份认同的要求。
至于是否应检讨相关规定,穆斯塔法说,除非出现更广泛的社会支持,否则现阶段维持现状是更审慎的做法。
“如果有足够的民意基础,自然可以重新检讨;但若只是个别经验或抱怨,还不足以推动制度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