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俩同住一个屋檐下,因小事争吵后,儿子竟挥拳殴打73岁老父,最后被判坐牢八周。
43岁的被告星期五(6月27日)在庭上承认一项蓄意伤人的罪名,还有一项相同罪名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根据《妇女宪章》第63B条法令,媒体不可报道任何会泄露此案中受害者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案情显示,被告与73岁的受害者是父子关系,两人同住一个屋檐下,平时常有接触。
事情发生在今年1月7日,傍晚5时51分。当时,被告想要将一些物品移到受害者的房内,受害者拒绝了他,还威胁说要把那些物品都扔掉。
两人的争吵逐渐激烈,被告毫无预兆地挥出右拳,攻击受害者的头部。受害者也回手,想打被告,但没有打中他。被告的儿子之后介入,并阻止了这场肢体冲突。
受害者之后前往医院就诊,报告显示他的右侧头部头皮有撕裂伤口,医生对伤口进行了清创与缝合。受害者在同日晚上9时许出院。
案情披露,被告同时也违反了临时保护令,保护令禁止被告向受害者与被告女儿实施暴力。被告在去年也未出席一场关于保护令的听证会,法官因此下令逮捕被告,并延长了该临时保护令。
案情也显示,被告在去年9月11日,曾多次殴打受害者的头部与肩膀,导致受害者肩膀瘀伤。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5年6月28日的《新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