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贩上门兜售“超重”榴梿,五个榴梿重达36公斤,竟要价488元,再有苦主中招后报警处理。

《新明日报》日前报道,住在榜鹅第613D座的一名妇女于7月31日下午,向上门的小贩买了两个榴梿,对方称榴梿重量是11.78公斤,让她付款150元。

新闻见报后,附近组屋居民也向记者讲述了类似的遭遇。不愿透露姓名的女居民说,7月30日晚上,同样有人上门兜售榴梿,让她买了重达36公斤的榴梿,价格高达488元。

女居民通过短讯接受《新明日报》访问时说,一名男子先谎称是楼上邻居,询问是否有意购买榴梿,并称稍后会过来。

“由于对方的价格合理,我和丈夫都认为是合法的,于是同意购买。岂料,男子当天晚上8时许,就与另一名男子一同过来,还带着五个榴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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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透露,他们表示只想买两个榴梿时,对方就说:“特地为你们保留”、“买四个送一个”、“所有名种榴梿只收最低的每公斤14元”以及“这是最后一站”等理由,强行推销。

根据苦主提供的照片,对方发来的宣传单,列明了各种名种榴梿的价格,其中黑金是每公斤21元、黑刺和猫山王18元;金凤、红虾和竹角价格为每公斤15元。

苦主也透露,看了新闻报道后发现,上门兜售榴梿的是同一个人。为此,她也决定报警处理。

在环境公共卫生法令(Environmental Public Health Act)下,无执照挨家挨户销售商品属于违法行为。

公众遇上可能违规的食品供应者时,可通过网络表格向食品局举报。若取得足够证据,当局将毫不犹豫地对违规者采取行动。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5年8月3日的《新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