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交易所在2019年质疑凯发集团为何在2011年3月的声明中,对出售电力的比例和预计收入分配保持沉默。集团前首席财务官林雪华供称,草拟声明时没提售电比例,是因为集团需遵守公用事业局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以及确保声明与当局的文告保持一致。

大泉水电厂案星期二(9月16日)续审,凯发集团(Hyflux)前执行主席兼总裁林爱莲(64岁),以及另外五名前高管和前董事在这起案件中被控抵触证券与期货法令。内容涉及凯发两次就大泉水电厂项目(Tuaspring Project)发表公开声明时,隐瞒水电厂得靠卖电来赚钱的关键信息。

控方星期二传召第六名证人,即凯发集团前首席财务官林雪华出庭。林雪华在2013年接替赵伟平(56岁)的首席财务官职务,她在这之前是凯发财务部的高级副总监,赵伟平则是本案的其中一名被告。

林雪华在控方引证下,披露了新加坡交易所在2019年6月与凯发的数封电邮往来。当时,新交所人员询问凯发为何在2011年3月7日公布成为优选竞标者时,对出售电力的比例,以及大泉水电厂来自电力销售和海水淡化的收入比率分别为92%和8%方面保持沉默。当局也询问凯发,在草拟声明时是否曾向外部寻求专业或法律建议。

林雪华供说,她没有参与声明的草拟,在收到新交所的来函后,她也是在咨询了参与的同事后才针对新交所的疑问作出答复。李雪华当时回复电邮解释,集团草拟声明时的首要考量,是遵守公用事业局招标文件的要求,因此声明的内容经由公用事业局审核,且与当局在同一天发布的文告内容保持一致。凯发在草拟声明前,也没有进行任何外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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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所接着追问,凯发是否因为公用事业局的限制才没有披露相关信息?李雪华回答,凯发在草拟声明时并未针对售电比例、收入分配等问题与公用事业局进行讨论。凯发也清楚知道,公用事业局对披露涉及招标文件和购水协议中的信息是非常严格的,凯发因此没有披露公用事业局文告内容以外的信息。

控方也出示凯发在2016年5月发出的一份献议信息声明,指声明中写明集团进军电力市场的风险,但在2011年4月的献议信息声明却没有这部分内容。李雪华解释,凯发在2016年草拟声明时采纳外部建议,把潜在风险纳入声明中。至于2011年的声明,她并未参与草拟风险因素的过程,因此不清楚没有说明这部分的原因。

称水电厂共用设施和成本 故没有个别净利润数据

另外,媒体曾在2019年3月报道,林爱莲透露海水淡化收入占水电厂的10%。新交所看见报道后要凯发提供数据,李雪华随后提供2016财年至2019年2月的收入占比,但她解释说,由于水电厂共用设施和成本,集团因此没有海水淡化厂和电厂个别的净利润数据。

李雪华在星期二完成供证。案件星期三(17日)续审,将由集团前法务部职员供证。

除了林爱莲和赵伟平,另四名受审的被告是前独立董事张兼帼(69岁)、倪子章(68岁)、李裕海(69岁)和穆鲁加苏(66岁)。(部分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