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开车,把车停在路中央睡着,上前查看情况的警员伸手尝试关掉引擎时,男子被指突踩油门前行,导致警员被拖行而受伤。男子不认罪,经审讯后裁定罪成,被判入狱一周,各级驾照吊销一年。

被告刘文金(音译,61岁)面对一项鲁莽行为导致他人受伤的控状。他否认有罪,但在审讯早前结束后被裁定罪成,于星期二(9月23日)被判刑。

这起事件发生在2023年7月5日下午约3时30分,地点在大巴窑6巷和大巴窑东路的交界处。

根据控方的结案陈词,两名警员当时发现被告的车子停在路中央,于是上前查看。一名警员叫被告下车,跟着把手伸进车窗,尝试关掉引擎。车子这时突然加速,导致警员被拖行了好几米。

警员事后被诊断左臂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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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否认踩油门 “脚松开刹车”导致车子前行

被告供证时否认踩踏油门,并称自己原本脚踩刹车器,脚一时松开才导致车子往前行。

被拖行的警员供证时说,从车子瞬间加速向前移动的情况来看,被告“肯定”踩了油门。然而,在面对被告代表律师盘问时,警员承认他当时没有看到被告的脚,有鉴于此,律师认为指被告踩油门的说法不能成立。警员则指出,要达到车子当时的前行速度,被告就得踩油门,而不仅仅是松开刹车器。

控方指出,另一名警员在供证时也说,车子必须踩油门才能达到案发时的前行速度。两名警员事发前不认识被告,没理由撒谎。

控方也指被告前后矛盾且并不可靠。在口供书中,被告称他将脚放在汽车地板上,审讯时却称把脚放在刹车器上。

此外,控方指出,被告闪烁其词,多次在庭上拒绝回答简单的问题,所提供的证据缺乏可信度。

综合控辩双方的证据,法官早前裁定被告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