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在审核欧思礼路38号屋主李显扬的书面反对意见,并考虑国家文物局属下古迹与遗址保存咨询委员会评估结果,以及文物局的建议后,宣布正式将建国总理李光耀旧居原址列为第77个国家古迹。

文化、社区及青年部和文物局星期五(12月12日)发联合文告指出,文社青部代部长梁振伟在决定是否向欧思礼路38号李光耀旧居原址发出保存令时,注意到李光耀次子李显扬在提呈给总理公署和文物局的书面反对意见中,没有质疑旧居原址的历史与国家意义,对当局评估潜在国家古迹的程序也没有提出异议。

根据12日刊登于政府宪报的保存令(Preservation Order),李光耀旧居原址将于13日列为国家古迹。这意味着旧居原址不能重新发展为住宅、商业或其他私人用途。当局接下来也会征收这幅地段、评估建筑物的状态,以及详细研究下一步方案。

联合文告指出,当局根据《保存古迹法令》审核李显扬的反对意见后,决定维持原先建议,即旧居原址具有重要历史与国家意义,应列为国家古迹加以保护。

李显扬发文坚称父亲被误导

当局还说,2018年的部长级委员会报告已经明确记录,尽管李光耀个人倾向拆除欧思礼路38号,但他也愿意接受其他方案,前提是建筑翻新以维持其可居状态,以及保障他家人的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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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局将评估李显扬反对保存欧思礼路38号的上诉 并提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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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泽润:欧思礼路38号是中央区仅存稀缺古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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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李显扬12日晚间在脸书发文,坚称李光耀曾被误导,以为欧思礼路38号已在宪报上公告列为古迹,并电邮律师柯金梨,请她找出相关的公告。李显扬所上载的这则电邮显示,柯金梨在打印件上注明,她未能寻获公告,并已经告诉李光耀。

李显扬说:“这则公告花了超过13年,才最终得以正式公布。”

除此之外,李显扬的贴文就没有透露其他信息了。

欧思礼路38号的产权原由国务资政李显龙持有,他之后以市价把房子转卖给弟弟李显扬,条件是双方分别将转卖费的50%捐作慈善。李光耀女儿李玮玲2024年10月逝世前一直住在旧宅,因此政府此前未就旧居的去留做出决定。

联合文告也指出,保存原址并不意味着完全保留建筑物原貌。“正如代部长在国会的说明,政府有权进入旧宅后,将进一步研究建筑物的适当处理方式。同时,为了尊重李先生的意愿,政府承诺在所有可能方案中,都将除去建筑内部的私人生活空间,保障李先生和家人的隐私。”

政府之前已表明,将考虑所有可行的保存方案,并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做出最后决定。梁振伟11月6日在国会发表部长声明时强调,无论采取何种保留方案,政府都不会展示、拍摄、重建或复制李光耀故居的内部原貌。

文告也说,梁振伟认同古迹与遗址保存咨询委员会的评估,认为旧居原址具有足以作为国家古迹加以保留的重大国家意义,因为它见证了上世纪50年代标志着新加坡从殖民地走向独立国家的一系列关键事件。

我国历史中独一无二部分 保存旧居原址超越个人偏好

它也是建国领袖及其他关键人物对话、活动和决策的场所,对独立运动的发展轨迹和后续国家历史进程有着深远的影响。这些关键人物就新加坡发展愿景与计划展开的讨论,更直接促成1959年立法议会选举后,新加坡首届自治政府的诞生。

“旧居原址是新加坡独立历史中,独一无二且具有奠基意义的组成部分。在这个背景下,保存原址的决定符合公共利益,超越任何个人偏好,并容许当下和未来的新加坡人,能在原址回顾重要历史事件,思考塑造新加坡的理想与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