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我国早在2021年修订版权法,加强打击非法串流活动,网上仍可见商家公然兜售各类串流机顶盒,声称可免费观看付费影音内容。新加坡知识产权局指出,贩售或分发主要用于接入未经授权内容的串流设备属违法行为,使用这些设备也可能要为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联合早报》近期接获读者通报,指小红书、脸书等社交平台上出现大量非法串流设备广告,不少来自马来西亚的商家活跃于多个群组,兜售各类串流机顶盒,并公然宣称可将设备邮寄至新加坡。
本报记者在相关平台搜索“机顶盒”“电视盒”等关键词,随即出现大量串流设备的促销贴文。部分商家以免邮费、赠送配件等方式吸引我国消费者,更有甚者在贴文中附上与本地买家的合照,以此向潜在顾客“背书”,强调交易真实可靠。
记者随后以买家身份联系多名卖家。对方介绍,目前市面上的串流设备主要可用于免费观看影视内容,包括Netflix、HBO等原本须付费的剧集,一些设备还附带卡拉OK和电子游戏功能。然而,当记者询问这些串流内容是否涉及侵权时,几名商家都刻意回避,只反复强调会提供售后服务,确保“免费内容持续更新”。
针对设备是否可能在入境时遭海关拦截的问题,多名卖家则信誓旦旦地打包票,会安排“专门的人手”将设备带入新加坡,可确保顺利通关。为打消买家疑虑,一些商家还声称相关设备属于“灰色地带”,并非完全违法,只要不在新加坡境内公开售卖,当局一般不会采取行动。一名商家还将非法串流设备比作电子烟问题,称政府“根本抓不完”,态度十分嚣张。
交谈过程中,另一名自称电视盒直营店的商家透露,早在五年前便开始向新加坡销售相关设备,还曾在森林商业中心开设实体店,直至遭警方突击检查并被罚款2万元后,才转而通过网络平台继续经营。
去年10月至今年11月 三卖家及四公司遭法庭判罪成
针对非法串流设备问题,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与警方联合回复《联合早报》询问时指出,《版权法》规定,对于销售机顶盒和其他硬件设备的商业经销商,如果这些设备除了方便用户观看未经授权的来源的内容外,没有其他商业意义或用途有限,须承担侵犯版权的民事和刑事责任。
当局强调,以商业形式处理有关设备,包括销售、以贸易方式要约出售、分发有关设备,或为商业交易目的而进口这些设备,都属违法行为。
回复也披露,自相关条款生效以来,警方已对多家售卖非法串流设备的零售店展开突击执法行动。去年10月至今年11月期间,共有三名卖家及四家本地注册公司遭法庭判罪名成立。
当局也提醒消费者,无论是通过机顶盒,或通过其他途径(如个人电脑)串流侵权内容,用户都可能须为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此外,从未经授权来源获取内容,也可能让用户暴露在恶意软件风险之中,危及家庭网络和个人资料安全,也因是通过非法途径,可能随时无法观看有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