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车长撞倒过马路的六旬妇,拖行逾80米,碾过她后继续驶离,全程毫不知情,过后才得知撞死人,经审讯昨日被判不小心驾驶导致他人丧命罪成。

这起致命车祸发生于2022年6月20日晚上约10时26分,地点在宏茂桥21街,美华中学附近的T字路口。

被告刘文宏(56岁)面对一项不小心驾驶导致他人丧命的控状。他不认罪,案件经审讯后,法官昨日被裁定他罪成。

《新明日报》早前报道,案发当晚,被告开着易塔通(Tower Transit)巴士行驶在宏茂桥1道往曼德里路方向的最左边车道,有意左转进入宏茂桥3道。

他原本停下巴士等待交通灯转绿,死者此时也在被告左边的交通灯前等待,有意直走前往宏茂桥3道的另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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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交通灯转绿时,被告的身体稍微往前倾,向左边看了几次再右转。几乎同一时间,死者要过的交通灯也转成“绿人”,她便开始过马路。  

控方指被告左转时没有停下或放缓速度,也没有注意到死者在过马路。巴士左前方在撞倒死者后碾过她,但被告仍未察觉,继续行驶,拖行死者约82.2米,直至宏茂桥3道与21街交界处,死者才从车底脱落。

死者后来又被一辆轿车和一辆德士碾过,两名司机都没意识到地上的是个人,因此没做出合理反应或是避开。

被告对自己撞倒了人毫不知情,直到隔天凌晨接到公司来电才知道,并于隔天凌晨3时35分遭警方逮捕。

案展3月12日进行判刑陈词。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6年2月3日的《新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