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单车去取餐时发现自己忘记左转,鲁莽送餐员U转骑上人行道,撞倒一名15岁少年,导致后者左膝盖割伤、身体多处擦伤,拇指骨折。送餐员认罪后被判坐牢五周,各级驾照吊销18个月。
24岁的莫哈默法特斯面对一项鲁莽行为导致他人重伤的控状。
案情显示,被告于2025年2月8日晚上7时23分,在实利基路骑着126公斤重的电单车,到Wilkie Edge商场取餐。
被告后来发现自己忘了在威基路左转,于是U转骑上人行道,打算回到威基路上。
一名15岁少年当时沿着人行道跑向巴士站要追巴士。他从一根柱子后头冲出,被告当时以每小时20公里速度前进,看见少年时已来不及刹车,少年被撞后抛飞到实利基路上。
被告事后停下电单车,给予少年援助,直到少年的父亲赶到现场。
少年事后被送往竹脚妇幼医院接受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