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旅员工在带领45岁女游客返回房间时,趁机强吻并非礼对方,被判入狱3年10个月、鞭刑六下,并须赔偿受害人1000元。
孟加拉籍被告伊斯迈·阿米奴尔(Islam Aminul,42岁)面对一项严重非礼控状,他星期一(3月2日)在国家法院认罪。
这起非礼案发生在2025年3月22日下午约4时41分,地点是陈桂兰街2号的The Room@Bugis青旅。据《联合早报》了解,受害人是一名来自台湾的45岁女游客。
为保护受害人,法官谕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可能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资料。
根据案情,被告案发时是青旅的服务员,工作范围包括清洁打扫、供餐和安排外卖等。
受害人在2025年3月16日至17日期间曾入住青旅,这是被告首次与她接触。
案发当天,受害人再次入住青旅,预订了两晚住宿。下午约1时40分,被告带她前往一间设有多个床位的房间。房间可同时容纳多名住客,每张床位都配有可拉下的遮帘,以保护住客隐私。
受害人随后在其中一张空床上午睡。约两小时后,她醒来时看见被告带着另外两名住客进入房间。接着,被告未作任何解释,便指示受害人收拾随身物品离开,并把她带到另一间房间,但这间房间已无空床位。
接着,被告安排受害人在青旅大厅等候。下午约4时41分,他通知受害人可以回到原本的房间,并继续使用同一张床位。
受害人将包放在床上后,被告站在房门堵住了唯一的出口,随即向她伸出手。受害人误以为他要与自己握手,便伸手回应。
岂料,被告突然将受害人拉向自己,强吻她并隔着衣物非礼她的胸部、大腿和私处。受害人极力把他推开,试图挣脱,但被告紧紧抱住她不放。受害人在好不容易拉开距离后,两次大喊“停下”。
然而,被告并未就此罢休,再次抓住受害人的手,将她拉向自己,继续强吻她,甚至指着另一张床,要求受害人躺上去。受害人连声拒绝,迅速跑回自己的床位,拉下遮帘。被告这才停止纠缠,并离开房间。整个过程约持续3分20秒。
受害人求助巡逻警员并报案
受害人当天在购物中心看见巡逻警员后,上前求助并报案。被告在当晚被捕。
控方指出,被告隔着衣物非礼受害人又强吻对方,尽管受害人一再拒绝,他仍执意继续犯案,毫不收敛。另外,事发时两人身处封闭空间,房门被关上,因此促请法官判处被告坐牢四年三个月至四年八个月,以及鞭刑六下。
青旅经理早前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说,事发后已解雇被告,并对员工实施更严格的背景审查,以及引进随身摄像机(body camera),以更好地保护客人和员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