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月前发生在德惠巷的致命车祸,导致两名八旬老妇一死一伤,29岁男驾驶星期四(3月5日)早上被提控,揭露当天他吸“丧尸烟弹”后酿祸,且他是在接受调查期间再度肇祸。
警方星期三(4日)晚上发文告指出,三名年龄介于29岁到36岁的男子,因涉嫌吸“丧尸烟弹”后开车,涉及逆向行驶、发生碰撞、甚至撞死行人,三人星期四早上被控上庭。
其中一名被告是林金生(29岁),他共面对八项抵触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状。
被告所涉及的其中一起致命车祸发生在去年11月8日下午约2时54分,地点是在德惠巷往蔡厝港路方向的T字路口。
控状显示,被告被指受“依托咪酯”毒品影响下,无法正常驾驶,包括在武吉知马快速公路行驶时,偏离车道,驶入路肩。行驶到德惠道时,他也偏离车道撞到一辆轿车,并停在路边造成他人不便。
被告过后在德惠巷T字路口涉嫌鲁莽和以危及公众安全的速度或方式驾驶,无法控制轿车,导致轿车冲上路沿,随后撞向人行道的行人,酿一死一伤。
文告指84岁受伤的老妇,伤势包括左髋骨和左腕骨骨折,另一名83岁老妇则当场昏迷不醒,送院后于下午4时10分过世。
据《新明日报》当时报道,死者是陈金宝,她和伤者是朋友,两人也是附近咖啡店的常客,相信事发前两人用餐后回家,岂料飞来横祸。
文告也指被告早在去年8月10日晚上约9时,在勿洛北3道和勿洛北路的交界处撞上交通灯。
警方到场调查并逮捕被告,也从他的车上起获两个电子烟,包里还有38个烟弹。被告承认当时是在运送含有“依托咪酯”的烟弹。
此外,被告也于去年7月16日在中央快速公路未谨慎驾驶,撞上一辆轿车,导致轿车驾驶员受伤;7月10日在兀兰7道和兀兰83街交界处,无视红灯直接越过交界处;7月5日在义顺8道,未控制好脚踏车,打滑后撞上电灯柱。
被告五个月内涉四车祸
为保护公众安全,被告不得保释在外。
林金生通过视讯面控,控方指出,被告涉及的其中四起车祸,发生在短短五个月内,其中两起涉及在吸毒后驾驶,当中一起还涉及致命车祸。
控方也说,被告涉及8月10日的车祸后,在11月8日又重犯。鉴于严重性和重犯性,以及为了公众安全,不让被告保释。
法官批准控方申请,被告不得保释在外。案展至4月8日。(人名译音)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6年3月5日的《新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