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将立法管制兽医业,并设立兽医学理事会作为监管机构,负责兽医的注册与管理等工作,提升本地兽医行业的专业标准。新法一旦生效,无证从事兽医业务或冒充兽医执业等违规者,可面对罚款最高5万元或监禁最长一年,甚至两者兼施。

国家发展部兼贸工部政务部长陈圣辉,星期五(3月6日)在国会为《兽医执业法案》(Veterinary Practice Bill)提出一读。

由于本地兽医服务与治疗的种类日益丰富,公众的需求也不断增加,国家公园局2023年就宣布要成立兽医学理事会,可支持1000至1500名兽医专业人员,包括兽医和兽医辅助人员。

根据新法案,兽医学理事会的职责包括:按兽医的能力和资格分设不同的注册类别,负责颁发和更新执照和其他管理工作;监管注册兽医的专业实践、能力、行为与职业道德;建立纪律处分框架,处理并调查对兽医的投诉,并设立上诉机制等。

理事会成员须由国家发展部长任命,人选可包括政府机构负责动物健康与福利的总监、新加坡兽医协会会长等,并包含至少四名正式注册的兽医(其中一人须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以及两名非兽医的社会代表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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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也有明确条款列明获准进行动物医疗活动的资格和规范,以防资格不符者执业或冒充兽医,避免出现诈欺或虚假宣传专业资格等行为。

陈圣辉过后也在脸书贴文说,新理事会将负责兽医注册、认证兽医培训课程、制定持续的教育要求,并在必要时调查专业行为失当的案件。他说,目前由动物与兽医事务组(The Animal & Veterinary Service,简称AVS)发放执照的兽医,将过渡纳入新的制度框架。

他将在4月法案二读中分享更多有关详情。他透露,公园局目前在检讨《动物与飞禽法令》(Animals and Birds Act),以加强防止动物受虐措施和动物疾病预防与管控能力;当局今年将与公众就法令进行交流。

当局今年也将检讨《动物福利准则》(Code of Animal Welfare),以提高宠物美容师和训犬师等行业的服务标准。

公园局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去年9月,本地持证兽医增至674人,是2006年122人的5.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