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发布关于我国总检察长任命流程不实言论的文章,时政平台“网络公民”出版商和总编辑接到律政部长兼内政部第二部长唐振辉发出的更正指示。

律政部星期一(3月23日)发文告说,唐振辉援引《防止网络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令》(简称POFMA),向“网络公民”(The Online Citizen,简称TOC)的出版商Miao Yi Infotech公司及总编辑许渊臣发出更正指示。

文告指出,“网络公民”3月9日在网站、脸书和Instagram账号发布的文章和帖子内容,传播有关总检察长任命程序的不实信息。这个文章也发布在同样由许渊臣运营的网络平台“嘿道”(Heidoh.com)上。

政府打假网站Factually上的澄清文章指出,“网络公民”的文章中有三处不实信息,即:总检察长黄鲁胜没有回避欧思礼路38号强制征用相关事宜;工人党议员林瑞莲在今年国会拨款委员会辩论中,未获准针对总检察长任命程序作出后续提问;以及《宪法》规定总检察长必须在60岁退休,但黄循财总理延长黄鲁胜的委任至他75岁。

澄清文章对此逐一驳斥:黄鲁胜已回避与欧思礼路38号相关的事务,包括它的强制征用;林瑞莲在唐振辉回答提问后,追加提问两次,唐振辉也都予以回应;以及《宪法》并未规定总检察长必须在60岁退休,且这个职务是由总统而非总理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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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说,这些不实陈述有可能破坏公众对总检察长宪法任命、议会程序,以及关键政府机构诚信的信心。

当局首次要求在主流媒体刊登更正信息

更正指示要求,许渊臣和Miao Yi Infotech公司须在“网络公民”网站、脸书账号和Instagram账号、“嘿道”网站,以及《海峡时报》上,刊登更正信息,说明这些文章传播不实信息,并附上政府的澄清文章链接。

这是2019年《防止网络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令》实施以来,当局首次要求接到更正指示的人在主流媒体上刊登更正信息。

“网络公民”已在星期一下午,依照更正指示要求,在网站和社交媒体账号上发布更正信息。他们也在社媒贴文,呼吁公众捐助支付在《海峡时报》刊登更正信息的费用。

“网络公民”发出的文件截图显示,他们须在本周四(3月26日)前,自费在《海峡时报》第二或第三版,刊登四分之一页大小的更正信息。报价单显示,这个费用连消费税在内,共1万1336元。

“网络公民”在帖子中说,不接受更正指示中所指的陈述不实,“我们只是因为法律要求而服从,不是因为接受政府对我们的报道的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