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国不就霍尔木兹海峡安全通行问题与伊朗谈判,受访学者指出,这一立场旨在强调海峡的“国际属性”;对新加坡这样的小国而言,维护相关国际法至关重要,这一原则是“无商量余地”的。
国会在星期二(4月7日)就中东局势展开辩论。对于政府会否效仿马来西亚等国家与伊朗接触,以确保船只安全通过霍尔木兹海峡,外交部长维文医生回应说,霍尔木兹海峡与马六甲及新加坡海峡一样,均属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船只享有过境通行权。
他说,坚守国际海峡通行权对新加坡国家利益至关重要。因此,我国不会就船只安全通行或通行费与伊朗谈判,以免削弱相关法律基础。
对此,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国际法中心海洋法与政策团队联合主任达亚拉·达戴文波特(Tara Davenport)接受《联合早报》采访时指出,维文在国会上表达的立场在国际法上有明确依据。
她说,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霍尔木兹海峡符合用于国际航行的定义,新加坡作为缔约国可援引过境通行权。
她指出,伊朗已签署UNCLOS但尚未核准,不受公约具体条款约束,但按照国际法,伊朗仍须避免采取有违条约宗旨与目的的行动。再说,伊朗签署公约时也曾表明,缔约国有过境通行权。
达戴文波特指出,即便是依据国际习惯法,各国船只也享有相关海峡的通行权,沿岸国可加以规范,但不得全面禁止;发生武装冲突时,中立船只的通行权同样应受保障。
美国和以色列2月28日对伊朗发动军事行动后,伊朗对霍尔木兹海峡实施管控,包括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等多国各自与伊朗沟通或谈判,以确保其油轮可通行。
安华长女:新加坡立场是“狭隘的战略姿态”
维文不与伊朗谈判的立场引起舆论争议,有马来西亚政治人物认为,这是就如何看待与伊朗接触的价值“说教”。不过,也有网民认同维文的立场,认为不应为通行问题开了谈判先例,否则日后的航行有可能沦为没完没了的交易。
马来西亚人民公正党署理主席努鲁依莎星期三(8日)发表声明,指新加坡的立场是“狭隘的战略姿态”,把阵营置于区域责任与国际法之上。
努鲁依莎也是马来西亚首相安华的长女。她说,安华在这一问题上与伊朗的接触,是基于维护区域稳定、能源安全以及东南亚更广泛利益。
新加坡国立大学李光耀公共政策学院院长、中东研究所主席廖振扬教授受访时指出,相关争议存在根本的误解,也被政治化。
他说,各国如何与伊朗接触,是各国的主权权利。“新加坡并非在评判任何国家,维文只是阐述新加坡的具体立场。”
廖振扬相信,新马和许多国家都认同海峡具国际属性,船只可自由通行的原则,不让沿岸国家任意自行决定通行管控的规则,才符合所有国家的利益。
新加坡是个弹丸小国,但也须表明立场,坚持国际法在规范国与国关系方面的重要性。廖振扬说:“这是一个无商量余地的原则,同时也必须加以遵循。”
达戴文波特认同维护国际法对新加坡的生存至关重要,采纳UNCLOS对各类通行制度的规定,正是基于国际航运对全球贸易的重要性,尤其是在马六甲海峡、新加坡海峡和霍尔木兹海峡等关键咽喉要道。
“我不认为新加坡就当前冲突有在选边站,我国也已表明将继续与伊朗接触,以探讨如何最好地确保新加坡船只在通过霍尔木兹海峡时的安全。”
维文星期二(7日)告诉国会,他曾在伊朗战争前与伊朗外长接触,相信不久的将来还会这么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