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亲戚关系友好往来密切,男子却趁机性侵犯两名未成年外甥女,甚至猛发暧昧短信对8岁外甥女称,“我喜欢你头发的味道”“做我的女友”等。

因担心影响两家关系,姐妹俩一度犹豫是否说出受害经历;姐姐后来鼓起勇气把姨丈的恶行告诉父母亲,但因男子否认所有指控,事情不了了之。

一年多后,学校教师察觉姐姐行为异常,追问下揭发事件。校方随后建议家长报警,男子这才落网。

51岁的男子面对七项非礼14岁以下女童的控状。他星期四(4月23日)在高庭认罪后,案件展期至6月30日下判。

本案发生于2018年至2019年,两名受害人是姐妹,姐姐当时年龄介于10岁至11岁,妹妹则是8岁至9岁。为了保护受害姐妹,法庭谕令媒体不准报道可能泄露她们身份的信息,包括被告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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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案情,被告育有三个女儿,他的妻子是小姐妹的阿姨,两家人经常见面、一起庆祝节日和出国度假等。姐妹俩也不时到被告的家过夜。

被告先对妹妹伸出狼爪

被告先在2018年上半年对妹妹伸出狼爪。某日,妹妹在被告的卧室里用手机观看视频,被告突然把妹妹推倒在床上,然后开始亲吻她;当时年仅8岁的妹妹感到害怕,并且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另一次,被告在住家非礼妹妹的私处。

被告也在脸书平台上频发短信给妹妹,内容包括“我刚才开车时想着妳”“那晚抱住你的时候,你头发的味道好香”“想给你大大的拥抱和亲吻”“真的希望你能和我一起住”,以及“我觉得你做我的女友比较好”等等。受害姐妹的母亲看到这些短信后,前去质问被告的妻子,但事情之后没有下文。

2018年11月至12月,被告也开始性侵犯姐姐,包括在卧房里非礼、强吻和用手指性侵姐姐等。有一次,姐姐在被告犯案时因感到害怕而开始哭泣,被告到厕所拿纸巾,帮姐姐擦拭眼泪。

隔年12月,姐妹俩到被告家过夜时,把被告对她们所做的事情告诉表姐表妹,姐妹俩也在那时候首次得知彼此都是受害人。几天后,姐姐趁与父母亲外出时,把她和妹妹被侵犯的事情说出来,父母亲随后质问被告,但被告否认所有指控。

在学校教师的建议下,姐妹俩的父母亲终于在2021年8月报警。学校也开始为姐姐安排辅导,并且注意到每当姐姐忆述受害经历,或在学校看到长得像被告的男教师,姐姐都会情绪崩溃。姐姐也不时出现轻生念头,她在2022年4月因尝试服药自尽,被送院接受治疗。

生活遇到困难的人,可拨以下热线求助:

  • 新加坡援人机构(SOS):1767(24小时)/关怀短信(CareText):91511767

  • 妇女行动及研究协会(AWARE):1800-7775555(妇女援助专线)

  • 关怀辅导中心:1800-3535800

  • 心理卫生学院:63892222

  • 新加坡心理健康协会:1800-2837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