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趁没人注意时,亲吻和非礼好友年仅八九岁的妹妹,事隔十年后才被揭发;男子辩称是女童主动亲吻,但不被法官接受,星期一(4月27日)被判坐牢19个月。
被告梅尔温德·星(33岁)面对两项非礼14岁以下女童的控状,他早前在国家法院受审后被判罪成,星期一接受判刑。
案件发生于2012年至2013年,受害人供称,因担心无人相信,她多年来不敢举报被告;直至男友问她为何抗拒亲密行为,受害人才说出心底的秘密,并在2023年鼓起勇气报警。
审讯揭露,被告是受害人大哥的好朋友,经常去受害人的家,与对方一家人关系密切。受害人也视被告为“大哥哥”,案发前喜欢与被告相处。
控方指出,被告多次在受害人的住家内犯案。有一次,被告趁受害人的哥哥睡着后,牵着受害人的手进入其中一个卧室,然后跪在地板上,未经同意亲吻受害人。
多次亲吻得逞后,被告的行为越来越过分。他在受害人9岁时,把她带到公寓会所的楼梯间,非礼受害人的私处。这是被告最后一次犯案。
案发后,受害人对亲密的肢体接触产生抗拒,同时害怕接近男性家人。受害人也经常待在家里,因为她担心外出会不小心碰到被告。
2021年,在男友的追问下,受害人透露自己儿时被非礼的经历。两年后,受害人向父母要求与男友出国旅行,母亲当时追问她与男友是否有亲密行为,受害人当下也把被告的恶行告诉母亲。她在母亲的鼓励下,终于决定报警。
被告承认亲吻受害人,但他辩称是受害人主动,并否认曾非礼受害人的私处。不过控方指出,受害人自小就认识被告,并且视对方为大哥哥,她没有诬陷被告的理由。而且,尽管事隔多年,受害人对案发经过的说辞前后一致,包括她形容被告如何在楼梯口伸出狼爪,以及因为事发经过“太恶心”,她一直无法忘记所发生的事情等。
法官最终接受控方的证据,裁定受害人的证词具说服力,判被告罪成和坐牢19个月。被告已对判决提出上诉,目前获准保释在外,等候上诉案的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