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妻抢房!警员离世,两任妻子为他留下的三房式组屋闹上法庭,分居越南妻指丈夫已和前妻离婚,对方无权卖房;前妻则指前夫违反协议,因此房子自然归她所有。

双方争夺的房子是位于金文泰3道第450座组屋的一间三房式单位,起诉人是死者王伟强(译音)的现任越南籍妻子阮黄玫芳(33岁),答辩人是他的前妻蒂丝(42岁)。死者于2022年去世时,是一名驻署警长(station inspector)。

答辩人于2008年带着女儿嫁给死者,死者随后领养了她女儿。两人于2011年购入上述组屋,同年诞下一名患有特殊需求的儿子。2017年两人离婚,死者于次年8月与起诉人注册结婚,并育有一女。

根据法庭文件,起诉人指出,根据当年的离婚判令,法官已将涉案房产判给死者,死者应为唯一屋主。然而,直到2022年10月死者因心脏病猝逝时,房产所有权的过户手续尚未完成,因此她寻求法律援助,申请遗产管理授权书。

她称,于2025年6月20日获得授权书后惊觉,答辩人早在2024年11月便向土地管理局呈交了死者的死亡证明,之后正式取得房产全权,并于同年7月将房屋出售。起诉人遂入禀法院,要求答辩人归还房产,以及期间的任何租金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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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答辩人在宣誓书中却反驳称,当年离婚时,死者提出为了父子二人生活,要求她退出房产。作为家庭主妇,她考虑到死者是有稳定收入的警员,为了儿子着想便答应死者的要求,但附加了先决条件:死者必须偿还此前向她借贷的5万元,并每月支付1000新元赡养费。

答辩人指死者再婚后便开始拖欠赡养费,且5万元债款至今未清,已违反双方协议,因此死者离世后,房产应自动回归她名下。为此,她提出反诉,不仅要求拥有房产,还要求起诉人代死者偿还剩余的3万4400元欠款。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6年5月6日的《新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