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少年把小七岁的亲妹妹当泄欲工具,性侵和强奸她长达七年;每当妹妹反抗,他就掌掴拳打,用暴力手段逼迫她就范。他19岁时有一次告诉妹妹他长大了,不会再和她发生性行为,当年12岁的妹妹这才不再遭受暴行。
这名少年如今26岁,他星期一(5月18日)在高庭承认两项严重性侵和一项强奸罪,被判坐牢18年和打鞭24下。
控方指出,被告持续的性侵犯行为摧毁受害人的童年,把本应是她安全窝的住家,变成饱受折磨的地方。年纪小小的她与被告同住一屋檐下,无处可逃,被告甚至对她施以暴力,加重对她的伤害。
除了被告承认的三项控状,他也面对另八项包括非礼、性侵和指示孩童做出猥亵行为等控状。为保护受害人,法庭谕令媒体不准报道任何可能泄露受害人身份的信息,包括被告的名字。
这些罪行发生在2012年至2019年之间,当时被告介于12岁至19岁,与受害人是亲兄妹,受害人当时年仅5岁至12岁。
根据案情,被告与家人住在一房式组屋,他在妹妹年仅5岁时,首次对她伸出狼爪,非礼胸部与私处。
被告后来愈发肆无忌惮,多次逼迫受害人为他口交、以手指性侵,甚至强奸她。被告第一次强迫口交时,小女孩因害怕和抗拒,不愿就范,立刻遭被告掌掴,被喝令张嘴。受害人一再反抗,脸颊上又挨了一巴掌。
被告通常趁家人不在场或未留意时对妹妹下手,并警告她不准向任何人透露。每当她试图反抗,他便暴力相加,包括掌掴、拳打、捏扯和推撞等。
受害人因为感到害怕和难堪,一直不敢向其他人说出自己的遭遇。2022年3月,受害人终于鼓起勇气把实情告诉学校辅导员,警方接到报案后将被告逮捕。
根据医药报告,受害人不时出现轻生念头,还有自残倾向,曾用刀片割伤自己的手腕等。她也频频记起被性侵犯的过程,一再陷入悲伤、愤怒等情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