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岁妇女在拥挤的地铁站月台被轻微碰撞后,竟心生不满向8岁女童报复,用力把对方推向墙壁,导致女童当场撞哭。女童母亲报警,莽妇坐牢五天。
被告为本地女子何慧玲(44岁),她星期一(5月25日)承认一项鲁莽行为致人轻伤的罪名,受害者是一名8岁女童。案件发生于去年1月16日上午约9时零5分,地点在波那维斯达地铁站。
根据案情,事发时女童与母亲刚下车,月台当时相当拥挤。
母女沿月台行走时,身穿校服的女童不慎轻微撞到被告。女童继续往前走,但被告因不满,追上前并用力推搡女童,导致她撞向墙壁。
被告事后并未道歉,反而边走开边向女童的母亲低声说:“她推我,所以我推回她。”女童事后感到头部及肩膀疼痛,不过并未求医。
案发过程被地铁站闭路电视拍下。画面显示,当时月台人潮拥挤,女童与被告轻微碰撞后,被告从后方上前将女童推向墙壁,女童随即哭泣。
女童母亲报警处理,被告于去年6月10日被捕,隔日被控上法庭,之后获准保释。(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