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将进一步严厉打击酒驾。修法后,法定酒精浓度上限将大幅下修。呼气酒精浓度限制将从每100毫升35微克降至15微克;血液酒精浓度限制则从每100毫升80毫克降至30毫克。这约相当于驾驶前三小时内,男性饮用不超过1.5标准杯、女性不超过1个标准杯。
当局也将和判刑咨询团合作探讨,建议对血液酒精浓度极高的初犯酒驾者判处监禁。
外交部兼内政部高级政务部长沈颖星期二(7月7日)在国会为公路交通(杂项修正)法案提呈一读。
内政部说,现行酒精浓度标准在1985年制定,距今已超过40年,修改后的新标准将与日本、台湾及韩国等国家和地区的标准接轨。
接下来,交通警察也将引入手提呼气酒精取证器(Handheld Breath Evidential Analyser,简称HBEA),允许交警在现场直接即时测出具体酒精含量,避免因将嫌疑人带回警局进行二次检测,导致其体内酒精浓度因代谢而下降。
内政部也拟增设摄入受管制药物、麻醉物质(intoxicating substances)及精神活性物质驾驶的罪行。目前,执法单位只有在能够证明驾驶者已不适合驾驶,并且无法妥善控制车辆的情况下,才能采取执法行动。
将确立毒驾“检出即违法”标准
为遏制驾驶者在受上述物质影响下驾驶,内政部将确立毒驾“检出即违法”的标准,只要在驾驶员血液中检测出这些物质,无论含量多少或是否表现出驾驶能力受损,即构成犯罪。
内政部解释,与酒精不同,目前并无国际公认的毒品浓度标准能可靠地反映驾驶能力受损程度,因此要证明驾驶受影响往往较困难。设立“检出即违法”的标准,正是为了解决这一举证难题。
近年来,因涉嫌在毒品或其他非酒精物质影响下驾驶而被调查的人数,每年一般介于10起至20起;2025年则录得44起。“虽然案件数量仍然偏低,但毒驾对道路安全构成严重风险。”
内政部澄清,如果驾驶员根据合法医疗处方服用药物用于医疗目的,且他不知晓该药物可能会损害其驾驶能力,则不构成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