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年龄分别为37岁和44岁的新加坡籍男子,因涉嫌串谋协助人民之声党秘书长林鼎非法潜逃马来西亚,妨碍司法公正,于星期六(8月8日)早上被控。
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六(8月8日)早上发文告说,这两名男子各面对一项参与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的控状,指他们明知相关行为可能妨碍司法公正,仍蓄意共谋行事。
根据控状,两名被告分别为44岁的亚当(Mohammad Adam Bin Abd Karim)和37岁苏莱曼(Sulaiman Bin Muhammad Firdaus)。案件押后至8月14日再提讯,以待进一步调查。
初步调查显示,两人涉嫌合谋安排林鼎非法离开新加坡,潜逃至马来西亚。林鼎原应于8月3日到国家法院报到,开始服刑,但他当天并未现身,法庭随即发出逮捕令。
《联合早报》早前报道,林鼎在没有律师执照的情况下执业,被判坐牢三个月又一周。他原定于上月20日入狱,后以个人事务和健康为由申请延期,获上诉庭批准延至星期一(8月3日)到国家法院报到服刑。
不过,林鼎当天并未现身国家法院,法庭随后向他发出逮捕令。
61岁的林鼎星期四(6日)在新山被马来西亚皇家警察逮捕。警方指出,新马警方正密切合作,安排将他押解回新加坡。
根据《刑事法典》第204A(a)条,并结合第109条定义的教唆罪责,两名男子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处监禁最长七年、罚款(未指明上限)或二者兼施。
警方严正声明,当局绝不容忍任何协助他人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违者将依法严惩,绝不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