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男子因涉嫌含依托咪酯电子烟弹(俗称丧尸烟弹)相关罪行被控,其中一人年仅18岁。
卫生科学局星期三(9月30日)发文告指出,两名男子莫哈末(Muhammad Adel Dilly Del Mohamed Hanif,33岁)和黄廷毅(18岁,译音)因两起独立案件,分别被控走私及贩运丧尸烟弹罪名。
今年9月20日,莫哈末试图驾车通过兀兰关卡走私丧尸烟弹入境新加坡,过程中被移民与关卡局人员截查,移民局人员随后发现,其汽车中控台的框架内藏有黑色塑料包裹的丧尸烟弹。
卫科局人员接获通报后到场接管调查,并起获600个烟弹。这些烟弹经实验室检测证实含依托咪酯。
莫哈末已于9月22日被起诉,并还押一周以协助进一步调查。该案件于9月29日过堂,并已展延至11月11日审理。
在另一起案件中,卫科局人员于9月22日接获交警通报,指在榜鹅场(Punggol Field)一辆已注销汽车里发现12个丧尸烟弹。汽车驾驶员黄廷毅在同一地点被拘留。
实验室检测证实,上述烟弹含有依托咪酯,相信准备供应给他人。
黄廷毅已于9月24日被控,并还押一周以协助调查。案件9月29日过堂,并已展延至10月27日审理。新加坡警察部队也正针对被告无照驾驶已注销车辆对其展开调查。
卫科局重申,当局严正看待走私和贩运电子烟及依托咪酯的违法行为。根据《烟草与电子烟管制法令》,依托咪酯及其类似物被列为“特定化合致幻药”(Specified Psychoactive Substances)。进口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弹若罪成,可判监三年至20年,并打鞭五下至15下;供应者则可判监两年至10年,并打鞭两下至五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