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工人党议员提议新加坡在向外国包括印度尼西亚购买碳信用时,能优先考虑合适、具可信减排效益的森林和泥炭地项目,才有助于预防烟霾污染。

永续发展与环境部星期三(11月4日)向国会提呈《跨境烟霾污染法令》修正案,并在一天内完成一读、二读和三读,引发多名议员踊跃参与辩论。

工人党阿裕尼集选区议员张文杰、非选区议员刘宇扬及蒋佩姗,都提及新加坡同外国如印尼交易碳信用时,应优先考虑设有水位监测机制的湿地泥炭地,或火灾监测、防火和灭火等措施良好的项目地点。

唯恐新法太严苛引反弹 有损我国亲商环境

三巴旺西区议员傅丽珊则担心,修正法令的新措施可能引起反弹,进而影响新加坡与邻国的关系,有损我国亲商环境。尤其因焚烧清土正在接受我国政府调查的公司,可能在邻国拥有庞大商业利益,若被定罪,就须按我国法律承担责任。更严格的烟霾法令,可能影响在印尼经营土地的公司,甚至导致部分企业撤出新加坡。

官委议员吴多泉副教授也有类似担忧,他建议加强与他国政府、社区和业界组织合作,改善土地管理和防火措施,以减低林火和烟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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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党盛港集选区议员何廷儒也指出,所有负责任的融资框架,包括绿色融资,都应审查整个公司或借贷集团,而非只对个别项目或特定贷款进行审查,以避免出现企业虽获得绿色融资认证,旗下土地仍涉及林火的矛盾情况。

她也呼吁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与淡马锡制定并公开烟霾与森林管理政策,包括在年报中披露所投资企业、相关承诺,以及违约处理,并公开正在接受我国调查的涉事公司的投资情况。

环境部应如何预判何时提前干预

针对部分议员提问在修正法令下,当局如何预判烟霾风险以提前干预,永续部部长傅海燕答复说,当局将继续凭借证据,包括由国家环境局持续监测区域林火与烟霾情况,以及降雨、风向和风速等气象条件,来决定何时采取行动。

她说,当局正提升能力,以评估林火和烟霾影响我国空气质量的风险,并会定期发布预测,同时结合科学证据和模型进行分析。

傅海燕说:“如果我们预见到,不良的气候状况很可能导致空气质量恶化,而且林火和土地面积非常广泛,环境局就有依据采取更多措施,无需证明某个特定火点确实在新加坡引发烟霾污染。”

此外,傅丽珊和何廷儒等议员都认为,我国明年出任亚细安轮值主席国,可将多边防范与抗霾合作提上议程。这也是区域加强相关情报共享的好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