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岁就被“父亲”非礼,成长过程中还不断遭他“毒手”,女子哑忍12年,去年终于忍不住向辅导员倾诉,并在报警后才惊觉对方其实不是亲生父亲,只是养父。
这名65岁的养父是一名小贩,他昨天面对四项控状,包括触犯儿童与青少年法令和非礼等罪名。他承认其中两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后,被判监32个月,并须额外坐牢10周代替鞭刑。
为保护受害者,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受害者现年18岁。根据案情,在2009年女儿幼稚园毕业那天,被告和当时只有六岁的女儿返家后,躺在同一张床上休息。
上身裸露的被告突然抓起女儿的手触碰他的下体,跟着还伸手进女儿底裤非礼她。
2018年的某天,受害者和母亲在家激烈争吵,母亲一气之下将受害者的手机摔坏。隔天,被告主动给受害者一笔钱,让她去修理手机,受害者接过钱后转身,不料被告突然从背后紧紧抱住受害者。
除了隔着衣服触摸受害者腰部和胸部,被告还在她耳边说:“现在我给了你钱,就可以摸你了。”
去年10月1日,受害人被母亲赶出家门到朋友家留宿时吐露心声,朋友建议她向学校辅导员求助。辅导员和校长隔天陪受害者报案,她之后才发现原来被告其实并非自己的亲生父亲。
控方表示,由于被告已年过50岁,不能接受鞭刑,但他的罪行恶劣,因此求判35个月,以及额外监禁16周代替鞭刑。
法官下判时考虑被告年事已高,又有心脏问题,而且被告决定直接认罪,没有浪费法庭时间和资源,因此判他监禁32个月又10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