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刑事法(杂项修正)法令从明天(3月1日)起生效,非礼等三项性罪名的最高刑罚将加重,也扩大和厘清特定罪名及辩护的范围,并把特定用语改为较通俗易懂的表述。

其中非礼罪的最长监禁期从两年提高到三年,而另两项以未成年者为目标的性诱导罪名,最长监禁期则从一年提高到两年。

律政部和内政部今早联合发文告说,这两项性诱导罪是:在14岁至未满16岁的未成年者面前进行性行为,或给他们看这方面的影像,以及与16岁至未满18岁的未成年者存在剥削关系的情况下,在他们面前做出这些事。

国会于去年9月13日通过刑事法(杂项修正)法案。

明天生效的修正法令,也扩大向公务员提供虚假信息这一罪名所涵盖的情境。

目前,刑事法典第182节条文虽涵盖向公务员提供假信息,企图导致对方不当使用合法权力的罪行,却不适用于导致对方行使权力欠缺效率的情况。例如,有人就嫌犯身份刻意误导警方,导致警方得耗费更多时间和精力揪出嫌犯。

修正法令的条文范围将扩大,涵盖让公务员执行任务时欠缺效率的情况。

修正法令也厘清蓄意妨碍公务员执行公务罪的条文,说明这类行为不仅限于肢体上的阻挠,也包括提供假信息所构成的阻碍。

为确保类似罪名刑罚一致,这项罪名的最长监禁期从三个月增至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