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口按摩阻塞乳腺 男按摩师非礼罪成打鞭三下

被告殷思源被指于2019年11月3日,在城市广场购物中心的“唐山中医”推拿店内,非礼一名28岁女子。(档案照)
被告殷思源被指于2019年11月3日,在城市广场购物中心的“唐山中医”推拿店内,非礼一名28岁女子。(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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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男按摩师以按摩阻塞乳腺为借口,趁机非礼女顾客的胸部,感到惊慌的女顾客不敢当场质问男子,直至离开按摩院后才向家人哭诉被非礼。男子被判罪成,须坐牢一年和打鞭三下。

国家法院法官吴英章在本月份所发出的判词中指出,受害女顾客的证词前后一致并且具说服力,尽管她在被非礼时没有尖叫或反抗,但按照法庭判例,不同的性罪案受害人并没有特地的典型反应。

被告殷思源(译音,40岁)面对一项非礼控状,指他于2019年11月3日早上11时30分至下午12时30分之间,在城市广场购物中心的“唐山中医”推拿店内,非礼一名28岁女子。他已针对罪成与刑罚向高庭提出上诉。

根据判词,受害人在案发约一周前,陪同母亲一起去按摩;在那之前她从未接受过中医推拿,当时是由被告在店内的“公共区域”为受害人按摩。母女俩对服务感到满意,并且预约一周后再次上门按摩。

案发当天,母女俩回到按摩院,受害人这次被安排单独到房间内按摩,按摩师则同样是被告。被告先为躺在床上的受害人按摩脖子与肩膀,接着双手逐渐移至她的锁骨及胸部上方。

这时候,被告突然问受害人是否已婚,接着称她左边乳房的乳腺阻塞,并且问她是否想清除阻塞,受害人表示不必。但被告没有理会,开始按摩和捏受害人的胸部。受害人感到不知所措,她向被告表示感到疼痛,借此阻止被告继续非礼她的胸部。被告把手移开,继续按摩其他的身体部位,过了一会儿就结束按摩。

离开按摩院后,受害人崩溃哭泣,把所发生的事告诉母亲,并且发手机短信给未婚夫和拨电话给姐姐。姐姐立即赶到商场找受害人,受害人的姐夫知道后也马上报警。

法官认为,受害人在庭上忆述案发过程时表现坦率,其证词清楚且具说服力;受害人也解释,当被告非礼她的胸部时,她感到惊吓与混淆,甚至怀疑这是否是某种推拿手法。在法官看来,受害人的迟疑与困惑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她在案发一周前才首次接受推拿服务,而且在不同案件中遭受性侵犯的受害人不应被“要求”有任何典型的反应。

法官在定夺刑罚时考虑了多个判刑因素,包括被告的罪行对受害人所构成的伤害与心理阴影。根据受害人姐姐的证词,受害人在案发后性情出现转变,她如今不愿去做任何按摩,也抗拒被陌生人触碰身体,甚至对和被告属于同样国籍的华族男子感到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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