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从缅甸进口肉类产品在本地销售,一家公司被罚款8000元。

新加坡食品局星期三(9月4日)发文告说,名为“Golden Ava International”的公司因非法从缅甸进口肉类产品到本地销售,星期三在法庭被判罚款。

食品局人员是在去年5月13日侦查到该公司涉嫌从缅甸进口15公斤的肉类产品,当中包括鸡肉香肠和罐头鸡肉。所有非法进口的肉类产品过后被当局扣查。

食品局提醒,在新加坡进口肉类和其制品,必须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食品只能由获得许可的进口商进口,每批货物都必须申报并附上有效的进口许可证。此外,商家只能从获认证的产地进口肉和肉制品,以确保食物符合本地的食品安全标准。

若被发现销售非法进口的肉类及肉类制品,一旦定罪,可判最高5万元罚款,或最长两年监禁,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可判最高10万元罚款,或最长三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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