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吸引投资,我国现有的发展扩展奖励(Development and Expansion Incentive)将增加一个新的优惠税率级别,优惠税率为15%。

与此同时,发展扩展奖励下的所有奖励的适用范围将扩大至非总部服务公司,这包括提供支付科技、人工智能解决方案,以及从事飞机保养、维修与翻修(MRO)的公司。

贸工部兼文化、社区及青年部政务部长陈圣辉星期一(11月11日)在国会提呈经济扩展优待(Economic Expansion Incentives)免税优待修正法案二读。

根据原有的法案,发展扩展奖励(Development and Expansion Incentive)可为公司提供两个优惠税率级别——5%和10%,修正案旨在增加一个全新的优惠税率级别,优惠税率为15%,同时将公司可享有各项优惠税率的期限,延长至2028年底。

陈圣辉指出,受到国际最低税率15%影响的公司,估计可因为发展扩展奖励新增的15%优惠税率级别而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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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修正案也将有资格获得长达40年发展扩展奖励的适用范围,扩大到非总部服务公司。

陈圣辉说:“目前,只有在这里设立总部的公司才能享有这一优惠。将非总部公司,更确切地说是服务公司,纳入其中,我们的经济机构将能更灵活地为那些有意制定长期计划在新加坡发展的公司,提供支持。一些例子包括提供支付技术和解决方案、人工智能解决方案以及飞机保养、维修与翻修的公司。”

经济扩展优待免税优待修正法案已经三读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