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协助犯罪团伙用移动支付盗刷购买奢侈品,25岁和27岁的台湾男子落网后将被控上法庭。
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四(4月3日)发文告说,警方星期三(2日)接获报案,指滨海湾金沙和义安城的奢侈品商店出现可疑的信用卡交易。
经过调查和调阅电眼画面,来自商业事务局、中央警署、东陵警署和金文泰警署的查案人员展开联合行动,同日内逮捕涉案的两名台湾男子。
初步调查揭露,两名男子在星期二(1日)抵达新加坡后,协助海外犯罪团伙用盗来的信用卡,在全岛各处以近场通信(Near Field Communication,简称NFC)移动支付方式,盗刷购买奢侈品。
他们蒙骗多个商家,在滨海湾金沙和义安城购买鞋子、手提包、钱包、耳环和四部手机。警方已全数取回并扣押这些商品做为案件的证据。
两名男子星期五(4日)将被控上法庭。根据刑事法典第420节条文,若诈欺罪名成立,可面对最长10年监禁和罚款。
警方强调,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的信用卡或转账卡属严重犯罪行为,违法者将依法严惩。
公众若发现信用卡或转账卡丢失或被偷,应立即通知发卡银行。警方也建议公众开启刷卡短信通知、核实银行账单,也切勿点击不明链接、提供信用卡或转账卡资料和一次性密码(OTP)给陌生人。